飞花文学网 - 科幻悬疑 - 凤倾天阑在线阅读 - 第39节

第39节

    “就算允许修改。”姚营副咬咬牙,腮帮上鼓起铁青的肌肉,“这女人触犯营规,挟持杀伤同学之重罪,绝不可恕!”

    寒门学子听见这句,欢呼立止,愤然上前一步,太史阑岿然不动,她至今没有任何激动之色,抵在郑四少脖子上的小刀就没颤过一丝。

    “姚营副此言差矣。”李近雪好温和地笑着,“申诉已经通过,按照营规第二十三条,但凡提出重大谏言为营内主事通过者,视为特功,予以嘉奖,赏‘嘉言’勋章,结业后允许升一级入仕。院正,可对?”

    红脸老者犹豫一下,点点头。

    “至于杀伤同学……”李近雪忽然对太史阑眨眨眼。

    太史阑忽然小刀一收,将郑四少一推,对他点点头,“不好意思,开个玩笑。”

    “你看,”李近雪立即接上,“玩笑。”

    红脸老者开始咳嗽,花寻欢大笑,“是的,玩笑,你们吓成这样好傻!”,郑家人面面相觑。姚营副脸色如猪肝,额上青筋突突跳动,半晌嘶声道:“无耻!”

    郑四少晕晕乎乎中被突然推开,下意识反推太史阑,手刚抬起,忽觉被飞速塞进一样东西,入手黏糊冰冷,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柄小刀。

    “自己的东西,拿好。”太史阑平静地道。

    郑四少险些背过气去——这插了他腰一个洞的刀,什么时候变成了他的?

    “太史阑!”姚营副怒喝,“便纵你今日受得嘉奖,你伤人之罪难免!你以为你把凶器丢开,就可以湮灭罪证吗?郑四的伤在这里!”

    太史阑不理姚营副,俯脸冷淡地看傻在那里的郑四少,声音低而清晰,“我袖子里还有一把刀。”

    郑四少激灵灵打个寒战,下意识拔腿想逃,可他的胳膊还在太史阑手里,受伤后浑身发软哪里跑得动。

    “你自己认了,我就不出刀。”太史阑轻描淡写地道,“废掉一只腰子,你还能活,废掉两只,你知道的。”

    她说完,轻松地掉转脸——纨绔子弟惜命如金,是决计不愿拼上性命拉她一起死的。

    “我……我……”郑四少满头大汗滚滚而下。

    “郑四,你放心……”姚营副刚要说话,忽然被郑四少的放声嘶叫打断。

    “不是……不是……这刀,这刀是我的,我刚才看她被绑,心生不忍,想来帮她解绑……是,就是这样……我来帮她解绑,无意中一撞,反伤了我自己……”

    四周的嘴越张越大,姚营副越听越震惊,郑四少越喊越流利,太史阑越听越满意。

    不错,智商尚可。

    郑四少喊完,眼睛一翻,砰一声,直挺挺倒地。

    受伤、被挟持,几番生死惊吓早已不堪重负,又惊又气又委屈,打落牙齿和血吞。吞下苦果的同时,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落下。

    太史阑平静地跨过他,卷好袖子——她根本没有第二把刀。刚那把还是先前给景泰蓝削水果后,在出门前怕有事顺手揣袖子里的。

    她对李近雪点点头,没打算此时过去谢他,转身牵了景泰蓝要走,身后,李近雪温煦好听的声音响起。

    “太史姑娘,请留步。”

    ☆、第四十五章  醋意(二更)

    “太史姑娘,请留步,我想你也许想知道哪些课目适合你。”

    太史阑停住,还没回答,一堆女人哗啦一下涌上来,沈梅花冲在最前头。

    “李教官我们也想知道哪些课目适合我们啊啊啊……”

    “好的。”李近雪温和地点点头,在一大片闪闪发亮的目光笼罩下,伸手对花寻欢一让,“花教官比我更了解营内科目,相信她会乐意解答。”

    “乐意之至。”花寻欢笑得呲出一口白牙,瞟一眼太史阑,凑到李近雪耳边悄悄道,“女人你追,麻烦我来,有什么好处?”

    “这次我游历西北行省,很瞧见一些好男子……”李近雪笑起来,眼眸弯弯。

    “滚吧你!”花寻欢一把将他搡了出去,“追你的女人去吧!”回头笑得分外阴森,“姑娘们,想问什么?尽管放马过来……嗯?沈梅花,本教官亲自解答你们疑问,你敢走开?”

    “偏心!偏心!”远远地,沈梅花哭嚎声传来……

    给花寻欢和沈梅花闹了这么一出,太史阑再和李近雪相处时,便觉得气氛似乎有些异样。

    两人在院内小道中前后行走,四面学生指指点点,远处女子们哀嚎声犹在,太史阑向来是个冷的,虽然有点不适应,却懒得开口,倒是李近雪看看她神色,忽然停步,微笑道:“我知道前头有个亭子,景致不错,要不去那里坐坐?”

    太史阑无可不可一点头,抬头看看前方,那里是一截高高挑起的山崖,斜斜向天,像山体对苍穹刺出的獠牙,獠牙的最尖端,一座亭子下对空谷,寂寥临风。

    亭名“凌翼”,身凌绝顶,如插双翼。

    只是从营内走到亭中,还有一段崎岖的山路,所以便纵有人爱那壮阔风景,也很少有人愿意劳动双腿跋涉。

    太史阑默不作声,当先开始爬,景泰蓝跟在她身后,小短腿跌跌撞撞。

    “我抱着吧。”李近雪看了景泰蓝一眼,对他伸出双手。

    景泰蓝先看太史阑。

    “景泰蓝。”太史阑没有回头,指指上头亭子,“觉不觉得上面很美?”

    “美。”景泰蓝奶声奶气答。

    “想不想站在上面,看下面的人像蚂蚁在爬。”

    “想。”景泰蓝嘻嘻笑,觉得人蚂蚁很好玩。

    “那就自己爬。”太史阑仰头看着山顶,“抱你坐上去的位置,永远不如你自己爬上去感觉更好。”

    景泰蓝呵呵笑,“……她们天天都抱我坐上去……”

    “以后你自己上去。”太史阑回头看他,“一次不成,两次。两次不成,三次。只要你自己想往前走,谁拦你,踢谁。”

    “谁拦我,踢谁。”景泰蓝狠狠挺了挺小肚子。

    太史阑点一点头,继续向前。

    李近雪却停了脚步。

    他看一眼小脸红扑扑的景泰蓝,眼神中异色一闪而过;再看看步子不算轻快,却一直没回头的太史阑,打消了想要以轻功拉她上山的念头。

    这倔强的女子,她是巍巍的山,温暖捂不热,人情载不动。

    “叔叔这里有棉花糖。”他变戏法似地掏出一根雪白的棉花糖,在景泰蓝面前晃了晃,“你走到前面那棵树那里,这糖就给你。”

    景泰蓝两眼发光,立即蹬蹬蹬出发。

    太史阑看一眼那棵树的位置,大概也就是景泰蓝现在的体力极限能到达的地方,李近雪果然敏慧。

    “你怎么随身还带糖?”

    “我听说最后一名女学生还带了个孩子,便在半路上买了糖。”他眼角唇角都含笑,点缀如春色。

    太史阑脚步一停,心想这么温柔细腻的男子,难怪整个二五营的女人都恨不得嫁他。

    他在,空气都似乎和软,日光澄净。

    景泰蓝一鼓作气走到那棵树那里,果然小脸涨红气喘吁吁,多一步也不能,太史阑虽然要锻炼他,也不想伤了他的身,和李近雪要来棉花糖,关照他,“在这里等我,不许乱跑,不然你就给我洗一个月衣服。”

    景泰蓝连连点头,捧着棉花糖喜滋滋舔去了,李近雪拍了拍手,对空气道,“保护好小少爷。”和她继续爬山。

    太史阑也没什么惊讶之色,李近雪这人,虽然给人感觉干净至透明,但事实上,极度透明,一样让人看不清。

    她也不打算看清。

    两人默默走到山顶,足足花了一个时辰,这主要是太史阑拖了后腿,这山路一路大小碎石,相当难走,她毕竟没有武功。

    当太史阑仰头看见“凌翼”两字时,眼底也微微一亮。

    那座亭,古朴,深雅,褐色的檐角,挑一半青空,一半碧崖,一半朗日,一半大风。站在亭边,便对浩浩空谷,绵绵山脉,天地阔大,都在双臂一怀中。

    太史阑立在亭中最高处,下意识张开双臂,仰起头,山巅涤荡的风奔来,唰一下卷走了她的头巾,一头半长短发,痛快飘起,招展如黑旗。

    她闭着眼,日光自万丈高空射下,照亮她肌肤如透明,一点璀璨如钻石的光,在开阔的额头跳跃。

    三尺之外,李近雪默默看她——她所站的位置,虽然最高,最敞亮,最能予人拥揽天地的感觉,但也是一个最为危险的位置,有坡度,陡峭,还微湿滑,很容易失足,甚至风稍大些,也可能将人扑入山谷,以前他也曾见过学生上来过,但无论男女,少有人敢站在这个位置。

    只有这个不会武功的女子,毫不犹豫选择这里,似乎这是她的本能——无视危险恐惧,只向最高处行。

    她临风而立,也不似那些好不容易上山的人,喜欢激荡地喊一嗓子,她只是默默,却在沉默中拥有岿然的力量。

    李近雪在自己还没察觉的时候,忽然拉住了她的衣袖。

    “风大。”他道,“你也累了,坐坐吧。”

    太史阑满足地深吸一口气,退回了亭栏边,双腿交叠,两条长腿舒舒展展地伸开去。

    “李近雪,我还没问你,那天你怎么脱险的?”

    “叫我扶舟吧。”他一笑,“近雪是我的号,我该和你说真名的。那天我落入崖缝,那里下通地下洞,洞中有水,我落入水中,被卷出山外,出来时已经在鹿鸣河的另一侧,好在我水性好,只是也受了点伤,一直在养伤,没能及时告诉你我已脱险。”他歉意看向太史阑,“抱歉。”

    “还要抱歉让你受惊。”他又道,“我得罪了一批江湖人,那天那些人是来追杀我的,连累了你。”

    太史阑只略点一点头,“没事就好。”

    李扶舟微微笑,“是,看见你安然坐在我身边,我也觉得,真好。”

    两人忽然都微微沉默,不是尴尬的沉默,而是此心宁静,不愿打破。

    风过,轻柔如歌。

    半晌,李扶舟忽然蹲下身,握住了太史阑的脚踝,开始脱她的靴子。

    太史阑没有惊叫,没有缩脚,只低头看住他。

    她狭长的眸子,瞳仁极大,边缘微带褐色,看住人的时候,像一泊深邃的水,要将人淹没。

    李扶舟神情比她更坦然。

    “你的靴子底太硬,这山路碎石又太多,你爬山少,走路方式不对,脚底一定有泡。”他半跪低头给她脱靴,动作轻柔,“要先挑破血泡,我有好膏药,敷上稍候就好,不然你下山还有苦头吃。”

    太史阑不说话。只低头看着那个低头的人。

    他手指很轻,头发穿过她的脚底血泡时,她几乎感觉不到痛,指尖挑起的膏药闻起来微辣,敷上去却觉得清凉,脚底的微痛瞬间消失,血泡几乎以肉眼看见的速度平复,而他的手指温柔把住她的脚踝,玉色的指尖搁在她光润的淡蜜色肌肤上,轻轻。

    她忽然有些恍惚。

    自小到大,未曾与人如此亲密,未曾有人待她如此体贴至亲密,幼时的记忆早已模糊,但仿佛记得,便是妈妈,迫于生计,也少有对她温柔时刻。

    拥抱、落于额角的轻吻、肢体的接触与抚摸……陌生像遥远的银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