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节
这一唱便是一夜,人多如集市,吵闹声喧嚣声欢呼声唱戏声远远传到军营,将那群等着干坏事的家伙憋得眼冒蓝光。 这一夜最终白等,等二五营结束唱戏,天也亮了,士兵们疲惫不堪,还得出操。 这一闹一天一夜,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全城人人知道也罢了,还远远传出周围市县,无数人赶来看热闹,第二天半下午的时候,在城外驻扎的主营就来人了。 那位参将阴沉着脸,隔街看了半天灵堂,听了半天唱词,一拂袖进了军营,当即宣布了大帅的命令,着令周营副撤去军职,交由军务都督府查办,该营营正降为营副,另调主营将领前来担任营正。并在当天傍晚约见二五营主事学生,表示愿意承担黄莺莺身后事以及给予一定赔偿。条件是黄莺莺必须迅速入葬。 学生请示太史阑,太史阑态度很干脆,“行。撤!” 太史阑不让学生闹,却又让事态极度扩大,要的就是占足理之后,再把整个情况亮在光天化日下。 二五营昨日已经得罪了折威军,之后在城中还有半个月的停留,这半个月内,折威军这地头蛇如果背后搞什么暗手,二五营难免吃亏。如今将矛盾和内情都晒出来,等于告诉所有人,如果二五营出事,就是折威军下手。 太史阑打听过,折威军在云合城内守卫的这个营,也是三年一换,如今正到军队内部轮换的关头。以黄莺莺事件,促使折威军换掉和二五营结仇的军官,多少日后也会安稳些。 受处罚调离的军官,是不能再回到云合城的。 当日将黄莺莺火化,由昌明寺为她做三天法事,等二五营学生回去后归葬。折威军赔偿的银子,太史阑听说黄莺莺还有幼弟跟随她那酗酒的父亲过活,便命等回去将那孩子接出来,这银子用来培养他,至于那个喝酒卖女的老爹,让他去喝死吧。 葬礼时,容楚亲临,连带云合城所有官员显贵都上门吊唁,丧事办得极其风光,以至于当场有官员表示,像黄莺莺这样出身低贱的女子,能有这样的死后哀荣,死也值了。说这话的官员当即被太史阑命人请了出去。 当时,勉强支持着参加丧礼的太史阑,一身素衣,眉目也清朗清素,她一句话掷地有声,令在场所有显贵动容。 “无论怎样风光的丧礼,无论吊客如何煊赫,都不会让死亡变得值得。”她道,“人命不分贵贱,死亡天下同重。” 她问那位官员,“我请皇帝在你死后吊唁,给你极尽哀荣,你愿不愿意现在去死一死?” 满堂震惊,瞠目结舌,不敢相信她连这样的话都讲了出来。 皇帝大人坐在一边点着大脑袋,表示很愿意配合。 “人命不分贵贱,死亡天下同重。”这句话当日便风靡云合城,百姓们很多人找借口去昌明寺上香,希望能邂逅一下这位为下属铁骨铮铮斗折威的女大人,导致昌明寺香火瞬间鼎盛三倍,险些累坏方丈。 这事件也算告一段落,太史阑的处理方式,令二五营学生痛快又敬佩。既出了气,也免了结仇太多招致太多祸患。虽然太史阑对丧礼上那位官员的话不以为然,但二五营很多学生确也是这么想的——一个领导者心地为人如何,只要看她待人如何,为一个都不算熟悉的黄莺莺,太史阑都能做到如此,又怎么会薄待他人?为这样的主子便死又何妨?她不会让你身后凄凉,亲人彷徨,鲜血白流。 太史阑并没有多想,她只是天生不喜欢强权和等级,不喜欢底层人的鲜血孤独地流在长街,那会让她想起很多年前,那座冰冷城市天桥下,寂寞躺着的她的母亲。 正因为不想那么多,所以更加真诚纯粹,人其实是很敏感的动物,真心还是做戏,感觉得出。 所以太史阑发觉这几天学生们对她更亲热也更恭敬,透着股难言的贴心感,二五营,在她身边,越来越像她的人。 两天过后,排位赛终于开始! 来自各行省选拔出的优秀队伍十三支,将举行十天的比试,选出两支队伍,和东堂的两支队伍比试。 最后一天会是真正的天授大比,这个双方参加比试的人员不是从排位赛和对抗赛中选出来的,名单内定,不到比试,谁也不知道出战的是谁。 排位之比是抽签定,十三支队伍来自十三行省,但今年多了个二五营。按照规矩,二五营自动退出前期的选拔赛,此刻要求再次加入,就必须轮番挑战排位赛前三,并夺得前三才行。 这时候太史阑倒感激二五营总院没有参加行省大比,自动退赛的决定了。因为如果参加大比,当时的二五营必定要输,那就真没有资格来云合城了。 第一天全部参加大比的队伍齐齐亮相,二五营获得了一个惊喜——他们原本老老实实排在最后做候补,结果极东行省主持大比的官员将他们请到了最前方,公布了他们最近的战绩,并表示作为嘉赏,二五营可以最先进入比试场,获得最好的观看席位。让受惯歧视的二五营,着着实实风光了一把。每个人都因此兴奋了两三天,出来进去走路都带风。 太史阑听说了,不过笑笑而已,她觉得,这不过是个开始。 因为前期不需要参加比试,学生们每天都一场不落地去看比试,学习别人的经验,很多时候兴奋地出去,回来时满面严肃,晚上庙内僧人的练武场挤满了人,都是加班苦练的学生。苏亚和太史阑说起这事,太史阑不以为意,道:“有压力才有动力,注意给他们补养就行。” 她自己也在抓紧时间休养,容楚很忙,但每天都会抽空来监督她,晚上也住在昌明寺,哪怕昌明寺离比试场地有点远,他宁可起早赶路。 一开始太史阑觉得他这样太辛苦,劝他还是住在总督府里方便,容楚一开始甜言蜜语,表示呆在她身边才是最好的,有一天她又提起让他住到总督府里去,容楚正在看文书,心不在焉答了一句,“这里清静。” 答完他似乎顿了顿,抬头笑了笑,丢下文书道:“我还有个会议,去去就来。” 太史阑瞧着他出门的背影,眉头扬了扬。 嗯,有点不对劲。 这家伙似乎像说漏嘴,说漏嘴后又立即离开,好像怕她盘问。 怕她问什么呢? 太史阑手端下巴,想着那“清静”二字,在她身边清静,否则就不清静?奇了怪了,总督府那地方,也是闲人莫入,比试场更是打得热火朝天,这些地方,有谁能让他不清静? ------题外话------ 谢谢大家的票呵呵,票是小事,关键是理解,理解万岁。 今天是我正式进入网文圈五周年的日子,五年前的今天,我上传了《燕倾天下》,那时的心情现在还记得,超激动超自恋,觉得未来的大神马上就要诞生。 后来…后来大家都知道了,坑货扑了,一本公众文写了一年。坑货一开始就奔着出版去的,当时所有人都说燕倾适合出版,但所有出版社都拒绝。 拒绝到最后,也就算了,不是所有菜鸟都能成功,开心就好。 再后来……再后来大家也知道了。 公众文可以重新加v,不能出版的文最终出版,曾经遥远的梦,曾经发过的誓,在经过时光沉淀之后,还是会走到面前。 五周年燕倾出版,我用三千字后记怀念那个时代。 如今只想再说一句: 没什么不可能,只要你一直在 ☆、第四十七章 好多情敌? 容楚有什么不清静的? 太史阑让苏亚唤来周七,周七笔直地站在她对面,道:“太史大人总算有点烟火气了。晓得关心我们主子了。” 太史阑想容楚的护卫怎么都和他一个德行阴阳怪气呢? “主子是有点不算麻烦的麻烦。”周七伸出一根小指头,以示麻烦确实很小很小,他厚厚的嘴唇扭着,显出几分鄙薄来。 那神情就像看见自己院子里一朵好花正在被鸡啄,而且还是一群鸡。 “太史大人精神好些的话,也不妨去比试场地走走,也不用进去,里头人多,吵闹污浊,开场散场,外头瞧瞧就够了。” 太史阑心领神会,点头,“周护卫辛苦。” “是有点辛苦。”周七道,“太史大人如果早点嫁给主子,想来我可以不那么辛苦,屋顶上睡得腰痛。” 屋子里女学生哧哧地笑,连太史阑都莞尔,觉得容楚选人不知道是巧合还是有意,个个都是妙人,而且还各有各的妙法。 她转眼一看屋里的女学生们,忽然发现其中倒有好几个,盯着周七眼放异光,太史阑先是一怔,随即恍然大悟。 二五营这些女子,有些也已经年纪到了,少女思春在所难免,不是每个人都像苏亚花寻欢她们那么爱打打杀杀的,话说回来,苏亚和陈暮本就有旧情,花寻欢似乎和于定走得近,在二五营那晚听说花寻欢喝醉了拉于定散步来着。 如今这位周大护卫,是晋国公的爱将,先帝在时就给过龙庭尉的六品虚衔,虽是护卫,但也有官身。身为容楚亲信,必然得他厚待,房产钱财不缺,人也算得上轩昂挺拔,这些二五营女学生因此春心萌动,也很合理。 不过太史阑没打算拉皮条,她一向觉得人伦大欲要顺其自然,扼杀固然不对,乱点鸳鸯谱也要不得,就看哪个姑娘,有那份福气了。 周七答完她的话,便面不改色地出去,一点都不觉得自己已经卖掉了主子。他刚出门,正好一人匆匆而来,撞在了他怀里,手里的东西掉在地下。 “啊,哪个不长眼的,走路不看路啊!”恶人先告状的嗓门,属于沈梅花。 地上掉下的是一个鞋垫,沈梅花最近在学刺绣,因为她发觉最近云合城精英少年不少,很是挑好白菜的机会,女子德容言工,她自认为前三项都顶尖水准,就是女红略逊,可不能因这一点小小缺憾,失了挑好白菜的大好机会,所以最近从师于苏亚,恶补这门手艺。 鞋垫上绣的是梅花,不过要仔细看才能勉强看出是梅花,一眼瞥过去很可能会认为是一摊红黄色的屎。 沈梅花看见是周七,不说话了,她一向很有眼色,从不招惹比她武功高的人。 她弯身去捡鞋垫,周七忽然也弯下身,比她快一步将鞋垫抄起,也不还她,拿在手里瞧了瞧,忽然道:“这针脚好像我娘的。” “噗。”屋里少女们齐喷。 沈梅花恼羞成怒抬头,劈手夺过鞋垫,往怀里一揣,“呸!老不修!姑娘我是黄花闺女!” 她脸色涨得通红,一双比寻常人宽的眉毛都似要飞起来,周七又认真瞧了瞧,点点头道:“你说话腔调有点像我姐。” “滚你的。”沈梅花爆粗,“你个老头,你姐该多老了!” “周家的女人,是最好的。”周七不生气,又看她一眼,跨出门槛,指指她怀里,道,“下次鞋垫可以送给我。” “老娘送给猪擦屁股也不会送给你!”沈梅花骑着门槛大骂。 周七早已端端正正走了,理也不理。 屋子里姑娘们还在笑,沈梅花上蹿下跳地骂人,太史阑摸摸口袋,有点犯愁地想,是不是该准备包红包了?出多少合适? == 当晚容楚回来,一进门就骇然问她,“今天下午发生什么了?怎么周七忽然说要向沈梅花提亲?这两人什么时候看对眼了?” 太史阑也难得地吓一跳——周大护卫太神了,她以为他好歹要有个过渡的。 听说过古人一眼定亲或者看都不看就定亲的,但亲眼见着还是觉得,太草率了吧?一辈子的事呢。 她把下午的事说了说,容楚一听就笑了。 “周七是我护卫中,出身算最好的了。家里是东南农户,比较殷实的那种。他自幼丧父,母亲和姐姐拉扯他长大,他家女人,好像都有丧夫之命,母亲和姐姐都早早守寡,都不再嫁。女人守寡总是艰苦的,但周七自小还真没吃过什么苦,他娘和他姐,是村里一等一的泼辣女子。天禧七年东南水患之后大灾荒,家家饿死人,唯独他家三个人好好的,周七甚至没饿过肚子。他对他娘和他姐,感情极深,常说周家女子,是天下最好的。”容楚笑道,“听说周七和他侄儿差不多大,当年他娘奶水不足,是姐姐的奶水喂养了他,侄儿因此身体弱,早早夭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我见过周七的姐姐,细想起来,沈梅花还真和她有些像,不是长相,是神韵,难怪周七看中。” “那也不能草草就订婚。”太史阑道,“他是热爱母亲和姐姐,因此移情,可沈梅花是另外一个人。周七要娶她,也必须是因为喜欢她那个人。” “然也。”容楚双手一合,“正如我要娶你,必然是因为你是你。” 太史阑就当没听见。 容楚笑吟吟坐在她床沿,“所以我没给他提亲,让他自己去找沈梅花了。” “结果怎么着。” “聘礼被扔出来了,沈梅花说他太黑。周七好像在问文四,怎么能变白一些。” 太史阑噗地一笑,忽觉周大护卫似乎也不全是移情作用。 她忽然嗅见一股香气,极其浓郁,似乎从容楚袖子里散发出来的,她顺手拉过他袖子嗅了嗅。 果然是不同气息,似乎是牡丹香气,很浓艳的那种,但是又不纯,还有些别的气息,算是香气吧,就是觉得怪异,不常见的香料。 容楚本人的芝兰青桂香气十分特别,所以一旦沾染别的气息就很明显。 “你干什么呢?”容楚笑,把袖子收回去。 太史阑抬头看他,男子背灯,俯下脸的角度看不清眉目,但轮廓精美难言,画中人一般的风姿。 这样的明珠美玉,必然要让这世间芳华,都为之顾盼含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