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杨青山没想到苏墨和沈迟二人修了悠然居这么大的宅子之后又要装修铺子,不由得有些惊讶说“行阿你们,这么快就要住到镇上去了?” 沈迟没说话,苏墨笑着说“哪能呀,村里这么好跑到镇上去做什么,不过是开个铺子,手里头添些进项罢了。一大家子人可不好养活。” 杨青山知道沈迟家买了好多下人,笑了笑说“说的也是,就你家那十几口子人,要是没个正经的营生,可是能把你们吃穷咯。” “杨大哥看看,这是装修的图纸,你看多长时间能弄出来?”苏墨把图纸递给杨青山说道。 “你这铺子装的仔细,所以时间得长些,二十五天最多三十天就能行。”杨青山想了想说。 “那就麻烦杨大哥了,”苏墨和沈迟道了谢从杨青山家里出来,两人没急着回家,并肩在路上慢慢走着,太阳已经下去,风吹的人十分凉快。 “阿迟,明天我们去外公外婆家吧”苏墨看着河里抓鱼的小孩说道。 “怎么想起这个了?”沈迟问苏墨。 “天热了,老人身子骨也越来越差,肯定怎么不好受。我们带些西瓜桃子果酱什么的给外公外婆送去尝尝,再买些绿豆冰糖带过去让外婆煮绿豆汤喝也凉快,而且我们和外公外婆都快半年没见了,外婆估计也挺想你。” “还有,我们暖房的时候都没有告诉外公外婆,这次铺子开张了一定要告诉外公他们的,让外公外婆看看他们的外孙多有出息,多给他们张脸。” 沈迟看着苏墨一点点得计算着,心里柔软的一塌糊涂,只有小孩才是真正的全心全意为他着想,这样的苏墨怎么能不让他爱到骨子里? “听你的”沈迟说道,“阿墨,” “嗯?怎么了?”苏墨回过头看沈迟。 “没什么,就是叫叫你”沈迟红着耳朵说道。 苏墨看着沈迟的红耳朵怀疑的说道“真的没什么?” “真的” “那好吧,晚上我要吃白切鸡还有海带虾仁汤,你吃什么?”苏墨拉着沈迟的手问道。 两人便说便往家里走着,夕阳下两人的影子越拉越长,渐渐模糊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牛奶收到写作生涯中的第一个地雷,很激动,谢谢小天使的鼓励^w^ ☆、狡猾的苏墨 钱掌柜听说沈迟和苏墨要开铺子,特地请苏墨和沈迟去仙来居一坐,苏墨和沈迟欣然赴约。走到仙来居门口就发现钱掌柜正在柜台旁边等着,看见苏墨二人过来,钱掌柜拱手行了一礼说“二位别来无恙啊,请” 苏墨拱手还礼说“钱掌柜客气了,这仙来居的生意可是一天比一天好啊。” “这都是托了你二位得福,”钱掌柜边说边引着苏墨二人往雅间走去。 酒菜上来之后,钱掌柜亲自给苏墨和沈迟斟了酒说道“听说你们准备在镇上开间铺子?” 苏墨点了点头说道“是这样打算的。” “不知你们是做何营生?”钱掌柜又问道 “我二人不堪成事,只是卖些糕点茶水这些零碎的物事聊以度日罢了,不值当什么。”苏墨打太极的说道。 “这,苏兄弟,你二人是个爽快人,我也就直说了,不知你们开了这铺子我仙来居的糕点该如何是好?”苏墨避而不谈的态度让钱掌柜有些琢磨不透,故而有些心急的问道。 “钱掌柜说的这是什么话,一年之期未到钱掌柜难道想毁约不成?”苏墨故作惊讶的问道。 钱掌柜知道苏墨与自己签了文书画了押,只是离一年之期不到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又该如何是好?苏墨家得糕点模样新鲜味道又好,经常有县里邻镇的贵人前来采购,如果苏墨不再提供糕点,就会白白流失一大批客人,钱掌柜怎么能不心急? “苏兄弟也知道,这文书还有三月到期,只是文书到期之后该如何,我们也得好好商议商议。” “不知钱掌柜有何想法?”苏墨继续打太极的问道。 “是这样的,我想和苏兄弟继续合作,不知苏兄弟可行?” “钱掌柜,我二人与你也是老相识,就不与你讨价还价了,这三样糕点继续由仙来居出售,只是数量得少一些,我自己的铺子也要售卖,但是你放心,这价格比仙来居只高不低,三样糕点的数量也和仙来居一样,如何?”苏墨说道。 钱掌柜笑着说“这自然是再好不过了,只是这分成该如何?” “钱掌柜说笑了,我们都合作了这么长时间,分成自然和以前是一样的,难道钱掌柜不满意?” “满意,满意”钱掌柜笑着把水晶肴肉往苏墨二人面前放了放说“这道水晶肴肉是我仙来居大厨的拿手好菜,苏兄弟和沈兄弟尝尝!” 苏墨给沈迟夹了一筷子后自己尝了尝说“瘦肉香酥,肥肉不腻,鲜香酥嫩。不错很好吃”苏墨说完又夹了一筷子。 钱掌柜看苏墨是真的喜欢,便笑着说“既然喜欢就多吃些,我让厨房再做一盘你们带回去吃。” 苏墨是真的喜欢这道菜,也就没和钱掌柜客气说“那就多谢钱掌柜了,怪不得仙来居生意这么好,原来是掌勺的有如此之好的手艺,钱掌柜慧眼啊。” 钱掌柜被苏墨不自觉的马屁拍的高兴,乐呵呵的与苏墨二人道别。 回去的路上,苏墨得意的向沈迟表功说“看吧,这下我又多赚了一大笔银子,利不厉害?” 沈迟笑着说“厉害,阿墨是最厉害的。” 苏墨看了看四周没人,从空间里抱出疾风说“听到没,你主人我又给你攒了一大笔买肉的银子,往后你就不愁肉吃了。” 表面上看的确是钱掌柜占了便宜,可仔细想想就不是了。糕点苏墨和仙来居各分一半,苏墨的这份糕点所赚的利润便全部归苏墨所有,而仙来居的那份苏墨拿一半银钱,加起来苏墨共拿四分之三的银子仙来居拿四分之一,比以前多拿四分之一。而且仙来居客人多,等苏墨的铺子一开,仙来居就相当于苏墨的活招牌,到时候就不愁苏墨的铺子没客人了。还有一点就是保证了与钱掌柜良好的交往关系,让他不至于和苏墨沈迟二人交恶,毕竟多个朋友少点麻烦不是。 铺子装修好就到了取名字开张的时候了。开张的日子沈迟已经选好,就在八月十五这天,花好月圆中秋团圆,是个大吉大利的好日子。 只是这店名就有些为难了,苏墨想来想去也没想个好的。幸好现在离开店还有半个月的时间,足够苏墨像一个好名字了。 这天,苏墨在路上碰到了牵着牛的黄猎户。苏墨上前打招呼说“黄大叔,这是去那里忙活?” 黄猎户背着犁说“家里的菜地不够用了,我去南山脚下开一块荒地去。” “那好呀,这过几天家里是不是该添人了?”苏墨问道。黄小琥要娶媳妇儿了,日子就定在九月份,估计黄猎户说的菜地不够也是为这事儿。 果然,黄猎户说道“日子定在九月初九,到时候你和沈迟来吃酒席。”提起儿子娶媳妇儿,一向严肃的黄猎户脸上露出了一丝笑意。 “好嘞,”苏墨答应说,“这地可要犁大些,以后你家的人只会越来越多的。” “就是这个理。”黄猎户答应着走远了。 苏墨回到家把这件事讲给沈迟听,讲到“我去南山脚下开块荒地时”苏墨突然灵光一现说“我知道铺子该叫什么名字了,你等着我写给你看。”说着便走到书桌跟前拿起笔写了三个大字“归园居。” “怎么想起叫这个名字?”沈迟不解的问道。 苏墨拍了拍手说“知道咱们加这悠然居的‘悠然’二字从那里来么?” 沈迟摇了摇头说“不知道。” 苏墨重新拿起笔说“这是我家乡的一位著名诗人写的诗里面的两个字,这首诗的全文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1这首诗的意境写的非常好,所以我把它当成我们家的名字。而铺子的名字也是这位诗人的一首诗,等开张后我就告诉你,你先看看这个名字好不好。” “归园既指了悠然居出产的水果罐头等货物,又暗指客人来到我们的店里能像回归田园一样的放松,阿墨你取的名字都是好的。”沈迟毫不迟疑的夸赞道。 “那是,也不看看我是谁。就这么决定了,我们的铺子就叫归园居。”苏墨得意洋洋的说着。 “归园居开张我们办酒席,不用请别人,就把外公外婆和杨大哥他们叫过来就行,到时候我教和婶几个新菜式,做上满满一大桌吃个够,好不好?”苏墨觉得没必要再大办一次,免得村里人说自己家有银子了臭显摆。 “好,那我们去山里打些猎物做菜”沈迟说道。 苏墨眼睛一亮说“对,我们把疾风也带上,它都这么大该练习捕猎了,不然被我们养成猫了怎么办?”疾风已经长到及苏墨的膝盖那么高了,自从它能自己吃肉之后,一日三餐喂的都是活物,刚开始疾风还不适应,不吃,沈迟便狠下心两天都没给吃食,疾风饿的受不住才开始吃活物,但这件事给苏墨留下了不好的印象,总觉得疾风会被自己养的没有生存能力,所以就会慢慢的培养疾风的捕猎能力。所幸疾风被空间井水养的聪明的很,苏墨和沈迟的指令还是能听懂的。 悠然居的下人都知道两位上少爷养的白猫其实是稀有的白老虎,只是疾风当时还小所以不那么害怕,如今疾风渐渐长大但并没有伤人的举动反而很听话,下人也很喜欢它,经常给疾风给吃的,但是除了沈迟和苏墨,疾风从来不吃别人喂的食物。 和叔尤其喜欢疾风,经常看着疾风说“疾风被二位少爷养的很聪明,是个通人性的家伙。” 第二天一大早,沈迟和苏墨便带着疾风上了山,沈迟依旧背着他的大铁弓,苏墨则轻装上阵。上了山,怕疾风吓走小动物,苏墨把疾风暂时放到空间里。大青山上动物很多,不像前世的山里被人过度捕猎而形成的冷清样。苏墨还未走到林子深处便看到好几只兔子野鸡,苏墨和沈迟没有猎它们,他们的目的是林子深处的大动物。 走了半个时辰,沈迟在路旁的一棵大树下看到一堆新鲜的粪便,苏墨看了看周围说“这是什么东西的?” 沈迟朝着一个方向便走便说“野猪的,看样子个头不小。” 果然,追了有一刻钟就发现了野猪的身影,沈迟带着苏墨迅速飞上旁边的一棵树上,沈迟嘱咐苏墨说“不要动抱紧树枝,如果一箭射不死它可能会发狂撞树。” 苏墨点了点头,沈迟拿起背上的铁弓撘箭对准野猪,‘诤’的一声箭插到了野猪的脖子里,野猪吃痛使劲的撞死了它眼前的树,撞了两三下才倒下死了。 苏墨看见被野猪撞到的树已经出现了一个大坑,不由得吸了吸气说“这要是撞到人估计就隔屁了。” 沈迟看着苏墨搞怪的表情呼噜了一把他的头发说“别闹,快把它装进空间。” 苏墨笑着把野猪收到空间,又把疾风带出来说“放风放风,疾风亮出你山中老大的王霸之气来,去给我抓兔子去。” 疾风撒着欢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1是取自魏晋诗人陶渊明的《饮酒》。 ☆、归园居开张 苏墨和沈迟并没有跟着疾风,疾风是老虎,森林里主动挑衅疾风的动物几乎没有,而熊、大老虎等大型动物闻见疾风身上的人类的味道也不会主动攻击,况且疾风很聪明,懂得隐藏自己,所以苏墨和沈迟很放心。 中午沈迟猎了两只兔子,天气很热,苏墨的胃口也不像以前那么好,吃了半只就再也吃不下去,沈迟看着他没有食欲的样子放下吃了一半的兔子往旁边树林里走去。 苏墨以为沈迟是去方便就没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沈迟拎着两个树叶包着的东西递给苏墨说“尝尝看,” “这是什么?”苏墨边拆边问道。 沈迟想了像说“大青山这一带叫‘莓子’,很好吃。” “原来是这个”苏墨解开一包后笑着说“我还是很小的时候吃过的,特别好吃,有一次我吃多了结果牙都酸倒了,这个除了黄色还有红色和黑色的。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吃到过。”树叶包着的是金黄色的地梅子,也有叫蔓莓子的。莓子的生命力很强,路边,山里,水渠边,草坡里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在夏末初秋的时候成熟,成熟后味道酸甜可口,还可以做成莓子奶昔和各种蛋糕。 “红的在这个里面包着”沈迟打开另一个树叶包着的莓子说道。 苏墨接过一看里面放着的果然是干干净净的红莓子,“手给我”苏墨佯装生气的对沈迟说。 沈迟听话的伸出手给苏墨,苏墨看着沈迟手上一道道的红印子,心疼的从空间拿出井水洗了洗。莓子属于蔷薇科,叶子上面有很多的刺,划到手上又痒又疼,沈迟回来的这么快摘得又干净,肯定没避开刺。 沈迟看着苏墨认真的样子笑着说“这点伤不碍事,”手却一动不动的任由苏墨擦拭。 苏墨仔细的用井水清洗过后说道“莓子在哪儿长着?我们多摘一点回去给你做好吃的。” 沈迟揉了揉他的头说“不着急,那边还有很多。你先把这个吃了,再吃些烤肉,吃完我就带你过去。” 林子旁边的一片空地里长着很多的莓子,苏墨和沈迟摘了一小盆,足够做好几样好吃的了。 这时疾风猛地从旁边窜出来,嘴里还叼着一只野鸡,看见苏墨乖乖的把野鸡放到苏墨身前又用头蹭了蹭苏墨得手,一副邀宠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