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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瑾瑜满意了,转过头来微笑,“夏大小姐喜欢谁的诗?” 夏兰桂在心中尖叫起来——是他! 是他,是他,是他。 那个把她从湖中救上来的人。 这双有星光的眼睛,她不会忘记的。 啊啊啊啊,喔喔喔喔,老天爷啊,这一定是缘分。 内心已经不是小鹿乱撞可以解释,是小象乱跳了。 她好想沿着荷花池跑三圈,老天一定是看她上辈子可怜,这辈子想好好补偿她。 她的未来夫婿受到皇上重用,可见有才,在湖中救人,代表心存仁慈,然后这个脸,这个脸……完全是她的菜啊。 江瑾瑜你等着,本姑娘一定要拿下你,呵! 虽然内心奔腾万千,但金钟奖最佳女配角可不是吃素的,她相信自己表情很镇定,“念过的诗不多,喜欢李白。”李白最保险,没人不喜欢李白。 果然,江瑾瑜露出颇高兴的样子,“李白的诗大器磅礴,我也喜欢。” 看吧,说李白真的很保险,“小时候跟着兄弟上课,西席什么都教,什么都要背,背四书五经背得很慢,背李白的诗就很快,学剌绣,学了几个月连朵花都绣不好,学做风筝,那师傅频频说,若小女子不是官家小姐,就收我为徒。” 江瑾瑜莞尔,原来夏兰桂是这种性子,难怪母亲会喜欢。 简单,诚实,不装模作样。 江瑾瑜是郡王,每年王府宴会,皇宫宴会,都会有不少大门大户的小姐频频暗示,他见得不少,但几乎都是在说自己哪里好,哪里出色,很少人会提自己不好的地方,她的脾气倒有趣,好的也讲,不好的也讲,有趣的是她也没觉得不会绣花不好意思,大有“本姑娘就是不会”的样子,怪是怪,但不令人讨厌。 “你喜欢风筝,等我下次休沐,带你去皇家猎场放风筝,那里空旷,可以放得很远。” 夏兰桂一喜,“真的?” “一言为定。” “那小女子得先做起来才行,郡王喜欢什么图案跟小女子说,小女子预备起来,别看小女子年纪不大,可做风事真的有点天赋。” “夏大小姐不怕竹子扎手?” “不怕,一个大活人什么都怕,日子一点意思都没有。”想想又补上,“如果郡王不喜欢小女子手上有症,小女子会戴手套的。” “不用,我不挑剔这个。” 夏兰桂窃喜起来,赞赞赞,做人简单点好,就算不做风筝,也难保哪日不会跌倒留疤啊,堂堂一个大男人若是计较女子手上有症,感觉就太莫名其妙了。 下次休沐一起放风筝,这算约会吧,她心里美滋滋,恨不得时间赶紧飞到月底,对了,到皇家猎场那得骑马吧,自己马术不怎么样,趁这几日好好练一练。 夏兰桂这边开心,旁边江瑾瑜却想着:可以。 既然是母亲看中的,母亲自然喜欢,至于自己,也觉得她不差,读有诗书,性子也算活泼——王府不是简单的地方,要是太过胆小内敛,那是无法生存下来的。 江瑾瑜娶妻是为了安家,喜欢什么的都是其次,但是“安家”学问大,他还想多跟夏兰桂沟通沟通,若能说到一处去,那是最好,万一想法不同,也能提早预防,例如派个姑姑到夏家来给她讲讲课,以免将来夫妻不同调。 沟通要趁早,趁着现在只有两人,把话说清楚,现下约莫还有十个月的时间,磨合好再成亲,总比成亲后再磨和要好得多。 他公务繁忙,希望回到家中不要有太多事情。 江瑾瑜清清嗓子,决定开门见山,“夏大小姐,等九月下了聘,我们就是未婚夫妻,还希望夏大小姐能常常到王府探望我母亲。” 夏兰桂心里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话题突然转了一个大弯,但还是顺着说下去,“只要孺人娘娘不嫌烦,小女子一定常常上门拜访。” “我还有一个同母妹妹江瑶柔,今年十三岁,很可爱,你会喜欢她的。” “孺人娘娘教养出来的女儿,一定不会差了。” 到东瑞国已经十年,胡氏自然精心教养,刚开始虽然不太明白话题为何大转弯,但现在懂了——这个天菜对她还算满意,所以开始跟她讲更重要的东西。 毕竟婚姻是成两姓之好,在古代,爱情是其次,两个家族能够因此互相获利,这才是重点。 现在江瑾瑜在告诉她,他最重视母亲跟妹妹。 好,她知道了。 想了想,决定也来一记直球,“小女子会孝顺孺人娘娘,也会友爱小妹妹。持家虽然学问大,但小女子会尽力。” “我也会给你最大的脸面跟尊重。” 夏兰桂觉得有点想笑,古代要说含蓄嘛,讲起婚姻,那可是称斤论两,开放无极限,什么都能说,大哥夏子壹当年娶大嫂苏氏时,苏家直接开出条件,不管苏氏生男生女,有没有生,通房姨娘一律服药三年。 要举例,大概有点像是做生意吧,成亲前什么都讲得清楚,丑话说前头,成亲后,大家都别抱怨,好好过日子。 其实这样反而简单,真的,因为人心太难猜了,婚前多说清楚一个条件,婚后就少一个摩擦。 不过讲到古代人……呵呵呵,她想到一件事情了。 江瑾瑜各种条件放在那边,能娶的人选大有人在,他自己想必也清楚,身为一个见多识广的穿越人,就得来点小心机,让他觉得姻缘天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