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眼里除了吃和玩,根本容不下其他。 这日,江津下界,见咕咕化形几百年,依旧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免不得嘀咕几句: “若是早些找个道侣管着你,以你的血脉天赋,早该飞升归位了。” “是酒馆的饭菜不好吃,还是湖里的小师妹不好看,或是跟人打斗不舒坦?我为何非要找个道侣,自找不快活。” 咕咕猫性是野的,又道: “可不是谁都想像你这样,整日和炎神腻腻歪歪的,一天到晚除了睡还是睡……话说,早些年头见你总在抱怨‘旺夫仙君’这仙位,如今当得倒挺开心?” “你懂什么,只要有人信奉,管它叫什么仙位。” 什么茅坑仙君、剩菜仙君,比这出格的仙位多了去。 如今的凡间,旺夫庙林立,数目隐隐超过了炎神庙,江津自然是得意的。 …… …… 话说小剑爷成胥,一把飞剑舞得出神入化,早成了连云宗的门面。 只是,于小剑爷而言,剑术不过业余爱好,随意练练着玩。 穿裙子扮妹子挑逗好友,才是他最大的爱好。 几百年来,从未变过。 正所谓,穿裙一时爽,一直穿一直爽。 遗憾,身边的朋友都骗了个遍,如今最苦恼的就是找目标。 某日,成胥见到了化形的咕咕,心道: “何不捉弄一下这蠢猫?” 当即有了新目标。 要骗咕咕,很难。 因为咕咕知道成胥的套路。 俩人是死对头,以前在连云宗经常掐架,众所周知。 要扮成何等模样才能骗得过咕咕那家伙? 越难,成胥越感兴趣。 既然追求刺激,那就贯彻到底咯。 偶然间,成胥从龙骨山脉幻形狐族那得了一件灵器——狐耳。 只需将它置于头上,便能隐去真耳朵,在头顶长出一对狐狸耳朵,毛茸茸的,跟真的一般。 穿上一套紧身劲装,再加一条小皮裙。 一双草鞋。 手腕上再缠些山藤野花。 一直半化形的惹人怜爱的小野狐就出来了。 “死胖猫,看我小野狐怎么收拾你,嗷呜。” 声音又软又俏。 出神入化的打扮技术,又有狐耳朵的加持,当真认不出来是成胥。 …… …… 咕咕吃饱了,喜欢在连云宗后山找棵古树,一躺就是半天。 成胥将“偶遇”的地点设在此处,孤男寡“女”好办事。 “哦呦,我的脚。” 崴脚,是最俗套的招数。 咕咕闻声望去,只见一只半化形的小野狐坐卧在草堆上,轻声唤疼。 那一声声叫得,可真是酥人呐。 再看一双大长腿,天,精品。 “公子光顾着看人家,不来帮帮忙吗?” 奔放的娇羞。 又道: “是我的腿不够好看,还是公子的心太硬,都疼死人家了,还不过来。” 咕咕一个翻身,到了小野狐身前。 “你好骚呀,我喜欢。” 轻轻握起小野狐受伤的脚腕,仔细端详,又道: “我知道你是装的,可是爷就喜欢你这样骚断腿的。” 成胥暗自庆幸。 果然没有看错这蠢猫,猫改不了吃腥,当真就喜欢骚的。 于是,娇滴滴道: “小奴哪有装?分明就是有块石头绊了脚,一不小心,摔进了公子……的心里。” “你伤得这般重,不如我抱你回我的洞府,仔细替你……好好瞧瞧。” 言罢,咕咕已然将小野狐抱起。 成胥顺势搂住咕咕,道:“小奴身上还有好些伤,公子不如一并都看看罢。” 既然要骚,就要贯彻到底。 咕咕的洞府很干净,干净到只有一张玉床。 这是天底下猫妖的通病。 风流风流,像风一样,像流水一般。 该来就来,绝不拖沓。 只可惜,咕咕的手只那么扒拉几下,就软软倒下,沉睡过去。 成胥早在身上抹了迷药,咕咕这是着道了。 若是按成胥往日的剧本,此时他该换回男装,一盆水把咕咕泼醒。 然后嘲笑他也好,威胁他也罢,总之,是要恶搞咕咕一顿。 只是,成胥忽改主意了—— 若是让他彻底爱上自己,再把他抛弃,会不会更刺激呢? 于是,成胥开始布置现场。 …… 待咕咕醒来,发现脑袋有些昏昏沉沉。 再看周遭—— 美人在卧,床笫凌乱,白绸上一抹血红。 这是? 若是光从周遭一切来判断,答案显然。 可为何个中细节,一丝都想不起来? “狐族虽被世人骂为骚,然,我们若是认准了便从一而终……从今以后,小奴就是公子的人了。” 咕咕:“……” “昨晚都发生了什么?” “公子都不记得了?” 咕咕点头。 成胥用尽了毕生所学的所有炙热的词,描述了昨夜一切。 说得跟真的一样。 咕咕更迷糊了。 “我昨晚真的这么……凶猛?” 小野狐娇羞。 “公子昨晚跟个牲口似的。” 咕咕:“……”他本来就是个牲口。 咕咕觉得自己有点亏,明明是大展雄风的时候,却一点都记不起来。 亏大了。 第一次就这么没了。 至此之后,小野狐便留在咕咕的洞府里了。 期间,咕咕又有几次“失忆。” “夫君莫不是得了什么疑难杂症罢?” 成胥吓唬道。 “哪有这样的病?一那个就失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