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挂玉佩的男人
书迷正在阅读:肆虐在诸天、开天录、五零后记事、末世正能量、群穿三百渣、全球机甲、快穿:跟着BOSS毁灭世界、修仙之如此女配、我成了武侠乐园的NPC、星际法师日常
星则渊很快就感受到了甘索在城里的强烈声望,他和甘索在大街上走,巡逻的政府士兵们见他过来,带队的中士或者上士以及全队人都在原地肃立,对他鞠躬。 但是甘索并不理会,因为他已经不是政府军的人。他守护城市这么久,却没有守护好自己的家人,他再也不会回头。 此次山村庄园给了他们很多钱,算是盘缠,他们只拿了五千,所有钱都在星则渊胸前软甲的皮夹里。五千不算多,但也不少,星则渊本可以随意花费,但为了省钱,他坐在巴中城西门的公共石亭里等甘索。 甘索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回来了,回来的他和走的时候一样什么都没带。 “身份卡取回来了。” “房子呢?” “卖了!” “好快!” 要是一般人肯定不会这么迅速,但是在他取身份证的时候,作为文官的中校城主亲自为他送行。城里的人被此事震惊,他办事自然就快了。把钱留给了布鲁和瑞德,在甘索重新背起包,将砍刀的绑绳系在腰间皮带上,他们走出石亭。 “巴中城及所有管辖地域,期待甘索中尉回家!” 布鲁和瑞德站在街道正中心,身后跟了三百多名身穿军装的战士,他们已经排练好了。今天还有很多很多百姓支持,他们都站在政府军四周,像是环绕强健鲨鱼游动的小鱼。 整齐一致的起步,整齐划一的落脚踏地,石亭边,三百名战士整齐转身面向甘索,身上的佩剑发出锵然的清脆声。 “鞠躬!” 布鲁和瑞德是少尉,此时率先鞠躬,令政府军行若整齐的闪电,齐刷刷的弯腰。军人之所以被称为“军人”,是因为他们有铁的纪律和风的执行力。 整齐的军装,让星则渊看的热血沸腾。 “加尔多多·甘索!愿你在远方美好的生活。” 瑞德大声吼着,让星则渊偏过头看身边的甘索。甘索是人,会因亲人的离去悲伤,也会为兄弟的告别而感动。只是他的心,始终不能剧烈跳动,所有的热血,都只属于以前。 他逐渐变得强大的脆弱感情让他开口。 “谢谢兄弟们!” 甘索迈出步子了,“砍刀”加尔多多·甘索离开了这座城市,受过他恩惠的人,被他从山贼手中救出来的人,都跟在他的身后,陪他走了三公里的路。 真正的离别没有仪式,他们摆出阵型,只是为了告诉甘索,他们在乎他。无论今后甘索如何归来,他们都会投以最温暖的怀抱。 “甘索真走了!” 布鲁叹了一口气,瑞德把头偏向一边。 “人找好了吗?” “找好了,甘索一走就会去把三山村的房子修好,还有山村庄园的那间房子。” “嗯!” 瑞德有些激动,点了点头说道 “就算他走了,我们都要替他看好这两间房子。” …… 当你熟悉一个城市,记得那里一砖一瓦的模样,你是否会遗忘它?在时间的潮流里,在这个会贯穿人生全文的词汇中,你终究会忘记曾经你熟悉的地方,也终究会忘记曾经和你拼命的兄弟。不是人无情,而是时间无情,它冲刷一切,从不在乎你的感受。就像现在,在你的记忆里,是不是还记得某个人,却忘了那个人的名字? 星则渊和甘索默默的走了很久,沉默是最好的抵抗。当彻底离开这里,甘索像是恍然大悟的思考问题的学者。心结打开,他虽然再也回不到以前那种笑口常开的样子,但是比以前已经好过太多。 这几天时间,星则渊将自己的计划和所有事都给甘索说了一遍。甘索不是蒂夫,不仅仅是暂时同行的人。虽然星则渊也曾经想和蒂夫一起组建佣兵团,但是那种心思只是一闪而过,而现在,他和身边的甘索,已是同伴。 “歇一会吧!” “好!” “喝水吗?” “喝!嗓子都快冒烟了。” 现在才是六月初,但是天气已经有些炎热了,不过有彼此的存在,他们才算好受一些。 已经走了三天,还有两天左右就要出卡兰罗拉州了,他们会随之进入罗兰罗那州,那里是平原,他们会前进的很快。 “呼——” 一阵微风引起树梢颤动,星则渊和甘索在一起练就了他的警惕性。甘索是政府军中尉,实力为两颗大星团,只要他眼神一撇,星则渊就知道四周有自己感觉不到的动静了。 大约一百米外,白色人影带着一道令树枝颤动的劲风从他们身边五米处经过。头发飘动,星则渊和甘索都望向那道影子,那是一个男子,身高大约一米八左右,他身材匀称,体型偏瘦,穿着一身白色短袖和黑色长裤。 男子像是一个人形衣架,朴素的短袖穿在他身上显得很耀眼,像是万里无一的美男子。男子发色和星则渊两人的头发不同,他留着一头斜刘海发型,一头纯黑色的头发配上白净的面孔,像是一个毫不张扬的恶魔。 那个男子一闪消失。 “这人跑这么快干嘛?” “赶路吧?” 甘索朝着男子消失的地方多看了几眼,有看了看后面。 “这人的速度既然这么快,一百米只有了十秒不到的时间,我冲刺都才这速度,他却持续这么跑?” 甘索有些惊讶,又有些无奈,世界上的强者,永远不止自己。何况,他还从来没有将自己当成强者。 “不管,或者在逃避什么吧?和我们没什么关系。” “奇怪!我看到他的裤腰上挂了一块玉佩。” “玉佩?东域界人的配饰吗?” “对,那块玉佩很奇怪,上面的图案很突出。” “甘索大哥,我不得不说,你的眼力实在是太好了!” 星则渊背起地上的背包,刚才那一瞬间,他只注意看那个人的脸。这是很多人的共性,一般看人,不都是先看脸吗?尽管所有心事都不是写在脸上的。 “要是你当了十三年兵也会这样的,你才十六岁,不用着急。” “十七岁了,五月三十一号是我生日。” “为什么不说?” “那几天你很伤心,而且在外面,过什么生日啊?” 他的生日和常人不同,他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几天出生的。禾乃带他回家的那一天,就是他的生日。 再一次上路,一直到下午天快黑了才停下来煮了一些东西吃。 他们计划好了,他们现在吃好东西,还有一个小时才天黑,这段时间他们可以做自己的事情。这荒郊野外的,他们找的地方都是最安全的场所,夜晚也不用人彻夜不睡的站岗。他们现在的意识,已经可以达到有一点动静都醒来的程度。 又望向天空的星辰,在这个世界,除了时间亘古不变,所有想要修行为“师”的人,都要进行这个必要的过程。也许今后你的实力变强了,可以将每天一次的观星频率降低。但是现在,这还是星则渊每天的必修路。 胸膛慢慢透明,其中浮现的一颗橘色的小星团是满天星辰中的一点,小星团的力量很弱,但是可以融合大星团,帮助星则渊得到可以召唤星神的力量。 此时,在那些橘色的小星团边,又慢慢出现了一颗新的小星团,小星团像是想冲出地表的封印巨龙,不断挣扎,又显得无力。最终黯淡下去的星团消失,孤零零的小星团在星则渊的胸膛中显得很孤单。 “还差一点!”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修行方式,战师的方式差不多都相同,就是锻炼身体,并且观星。 黑夜中,他们的面孔慢慢变得模糊。 下一幕四周开始明亮,在曙光中,星则渊和甘索停下脚步,看着坐在一群鬣狗身上的男人。 这里已是平原,走过州边境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有合法的身份卡。 但是在他们翻过一个小山坡,即将来到平原时,其上出现的一幕却令两人震惊。 “怎么又是他?” 甘索说着,星则渊喃喃自语。 “那个挂玉佩的人?” 星则渊看着皮肤比自己和甘索都要白的男人坐在由一眼数不清的鬣狗的身体上,身上没有一滴血迹。 这些颌骨发达的动物常常群居,但是没想到,却死在一个人的手中。天清云淡,死去的鬣狗身体没有抽搐,因为它们的身体已经开始浮肿冰冷。因为自己的软喙撕不碎食物,所以吃腐肉的秃鹫盘旋在高空,久久不愿离去。 但是坐在鬣狗堆上的男人身体中的血脉,让它们这些二阶野兽本能的升上平时不敢去的高空,不敢下降。 “哟!是你们啊!” 男人看到了几十米开外的星则渊和甘索,和他们打了个招呼。 “看来他记得我们?” “您是?” “我叫穷凌。你们要去哪?” “去哪?” 来不及自我介绍的星则渊说道 “去前面的城市。” “可以带我一起去吗?我是说,我可以和你们一起走吗?” “四十一!” 甘索扫过一眼那些额心有红色晶石的鬣狗堆,对星则渊低喃了一句。四十只两阶鬣狗,一只四阶灵鬣狗,它们已经是这片草原上的王了,但尽管如此,眼前这个男人还是轻松地击杀了它们,还用它的尸骨堆成了一个宝座。 他就坐在那样一个宝座上,像是野兽中的王。 星则渊有些犹豫,但穷凌已自然的从六米高的鬣狗尸堆上跳了下来。 “我们觉得……” “走吧!一起去下个城市。” 曦和因为自己的星神自带霸气,让别人难以驳回他说的话。而眼前这个叫做穷凌的人,说起话来有些傲娇,像是在说一件结局已定的事。他跟在星则渊和甘索后面,很自然的往前走。 星则渊和甘索对视一眼,都看懂了彼此眼中的烦闷。 “果真有用!” 和星则渊、甘索走在一起,穷凌看了看自己的玉佩,上面浅淡的白色和红色慢慢消失,直至化为普通的圆环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