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我也会,我就是矮人,天生就会!” 罗莎也没想到这些奴隶如此多才多艺,不过她并没有挨个问,只是交代莫里斯多注意些,查清底细,从中挑选需要的买下。 而在这些奴隶当中,有个看上去十分苍老的地精,往前挪了挪,又往后缩了缩。 地精天生矮小,按照人类的审美来看,他们的长相算得上丑陋,而老地精不仅年纪大,还有些跛,根本没有办法挤到前面去,便缩着身子站在后面,嘴里喃喃道:“我……我懂得分辨各种矿石……”可是很快,他麻木的低下头,不开口了。 如今什么都是靠着魔法驱动,矿石也只需要产生能量最多的那几种,至于其他的,早就不被人们所喜欢。 他会的东西已经没有用了。 而且,他这么老,腿脚还有毛病。 谁会想要一个走路都走不快的奴隶呢? 可是老地精没想到,他的话清楚的传到了久见人心的耳朵里,也被直播了出去。 弹幕从“哪来的臭小子居然敢咬公爵”,突然画风一变。 “我刚才好像听到有人说,他懂得分辨矿石?” “准确点,是地精说的。” “这难道不是每个地精的必备常识吗?” “不能这么说,我平时造个东西还要翻图鉴,地精可能认识的比人类多一点,但是也不会多太多,他要是懂得分辨各种矿石,那绝对是个宝藏地精。” 久见人心也毫不犹豫的走上前,蹲在矮小的老地精面前,正好能和他平视。 而后久见人心就把自己刚刚买的一堆不认识的石头倒了出来,问道:“嘿,老伙计,你叫什么?” 地精的耳朵动了动,似乎没想到这个人在喊自己。 一直到久见人心伸手拍他肩膀,他才吓了一跳似的看过来,外凸的眼睛瞪得圆圆的。 没想到普通npc的建模也这么好。 过了一会儿老地精才小声说:“我叫约翰。” 久见人心友善的笑了笑,而后指了指被他倒在地上的石头,道:“约翰,你能不能说说他们都是什么,做什么用的?” 老地精似乎已经很久没有和人心平气和的说话了,反应都有些迟钝。 过了一会儿才蹲下身子,伸出有些枯槁的手,抓起了其中一块石头,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又看了看,才低着头小声道:“这是黑晶,纯度一般,可以燃烧,但是有很大的烟。” 久见人心赶忙拿过来,找火烧了烧。 燃烧的瞬间就有一股子呛鼻子的气味,伴随着冒出了阵阵白烟,可是明显能感觉到周围的空气都热了不少。 地精说的没错,一点不差! 而约翰已经抓起了另一块,同样是闻了下,又看了看,便立刻道:“鸟青石,很难见到,魔法相容度高,可以替代魔核,并且不容易坏。” 再抓起一块:“闪铁矿,比一般的铁矿石更坚硬。” “紫水晶,装饰品,没有用处。” …… 老地精嘴巴就没停下来过,一个个的拿起来,说完了又一个个的放下。 他一直低着头,专注着做事,也就没有发现久见人心越瞪越大的眼睛。 直播间更是炸了锅。 “……居然真的什么都认识???” “我觉得我石头盲了,咋觉得这些东西长得都一样呢!” “这个npc恍如开挂,奴隶之身,却堪比矿类百科全书,行走的度娘百科,简直神奇。” “怀疑久见人心充钱了,不然为什么给他开了个科普挂?!” “omg,买他,快点买他!” 要是能买,久见人心自己就掏钱买了。 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只有贵族才能够拥有奴隶,玩家们被尊称为勇士,可到目前为止他们的身份只是平民,即使有钱也不会有人将奴隶卖给他们。 久见人心没有再看弹幕,只是盯着地精瞧,在心里盘算着如何能留下他。 这时候就听到罗莎的声音从头顶传来:“你寻找这些矿石,是想要做什么?” 久见人心下意识抬头,结果因为蹲到腿麻直接坐到了地上。 地精约翰吓了一跳,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脑袋缩成一团瑟瑟发抖。 而久见人心赶忙站起身来,顾不得拍裤子上的土,急切道:“公爵大人,他懂得知识都很有用,买下他吧。” 似乎是想说的太多,最后说出来的只有这么干巴巴的一句话,一般人都不会选择相信他。 可是系统适时开口:【矿石确实是很重要的资源之一。】 罗莎把手放到水晶球上,在心里对着他说道:“系统先生,如今,魔法可以取代一切。” 系统很想要跟她仔细说一说矿石能做成的那些事儿,甚至把前几代游戏中的合成表拿给她看。 久见人心也努力的描述着能源所带来的好处。 但是罗莎公爵不为所动:“这些都可以用魔核和魔法阵实现。” 系统不说话了,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里,魔法已经变得十分重要,魔法阵的种类也多种多样,完全可以替代很多传统矿石。 而久见人心犹豫了一下,开口道:“公爵,我刚刚问过价钱,魔核昂贵,但矿石便宜,一块魔核的钱能买一堆矿石了,而且只要想挖,随时都能挖。” 系统撇了撇嘴,心想着,罗莎肯定不会同意。 这些天的相处让他摸清楚了公爵的脾气。 有着贵族的矜持与骄傲,也有着优雅和谦逊,但只要拿定主意就不轻易回头。 想要说服她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连系统自己都做不到…… 可就在这时,女大公已经掏出了一枚金币,递给了摊主,笑着看向了老地精道:“从现在起,他是我的了。” 系统:【……???】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不,我不相信…… 久见人心:别问,问就是真香 第16章 罗莎买下了地精约翰,并且直接将他交给了玩家久见人心。 对此,约翰很震惊,久见人心也没想到罗莎会这么大方。 而女公爵对他的叮嘱只有一句:“做你想做的,但是,我的勇士,你要记住,约翰并不是你的奴隶。” 罗莎的本意是告诉他,玩家的身份是平民,在没有获封之前,他们是不能拥有自己的奴隶的,而约翰属于女大公,其他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 不过这句话在久见人心听来,变了个意思。 约翰当然不是奴隶。 他是移动百科,他是人形探测,他简直就是给自己开的科普挂! 久见人心格外兴奋,可老约翰谨小慎微。 他年纪大了,经历过好几位主人,作为一个腿脚不好的地精,他能活到现在很不容易。 长久以来的流浪也让约翰变得越来越小心。 这次会被罗莎买下属于意料之外,可能老地精一开始是有些高兴的,但很快他就冷静下来。 尤其是在经过采石场时,约翰盯着看了好几眼,在心里打定主意,等下要是去干苦力一定要努力一点,即使腿脚不好也不能偷懒,哪怕是用蹦的也得跟上。 结果,他并没有被送去采石场,而是跟着久见人心去找了块阴凉处准备休息。 一般玩家们休息都是在大厅里,不过那里加了魔法阵,除了玩家和罗莎允许的人外,谁都进不去,所以这会儿只能带着地精在城墙旁边凑合了。 久见人心蹲下来,揣着手,扭头看了约翰一眼:“过来坐。” 约翰赶忙摇头:“不,不用了,我站着就行。” 久见人心没多说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块面包递过去:“吃点东西吧,等会儿还有得忙呢。” 原本约翰正在心里琢磨,如何才能让自己这把老骨头在挖石头时不受伤,现在突然看到面包,他不由得呆住了。 久见人心疑惑:“你不饿?” 约翰先是点头,然后摇头,最后小心翼翼的抓过面包,圆滚滚的眼睛偷看了下,发觉勇士并没有生气,这才双手捧着面包往嘴里塞。 他很饿,饿极了。 他都忘了自己多长时间没吃过面包了。 久见人心揣着手看他,突然有些心酸。 以前在玩游戏的时候他也经常遇到这种事情,只是当时他给npc的一些施舍大多是因为装备太多,背包装不下,东西递过去,得到一句感谢,没有玩家当回事儿。 偶尔听人在论坛里念叨说npc可怜,他还觉得人家矫情。 可现在,眼瞅着约翰腮帮子鼓囊囊的模样,久见人心感觉自己也矫情了一把。 他不承认是自己心软,一定是因为狗策划花了钱,把npc捏的太智能,一定是这样。 等约翰吃完了面包,久见人心伸手搭在他肩膀上,吓得老地精差点蹿起来。 结果抬头就看到了勇士一本正经的对他说道:“以后我们就是同伴了。” 约翰感觉刚刚吃下去的面包快把他噎住,赶忙回答:“不敢不敢。” 久见人心换了种说法:“那,只要你帮我找到矿,就天天有面包吃。” 约翰把眼睛瞪得更大:“真的?” 久见人心:“嗯,真的!”大不了以后把面包让给这位挂吃,自己啃魔兽肉,就算味道不好,不过一切为了辉煌的未来!我可以! 这个保证让约翰感受到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在接下去的几天,他几乎是不眠不休的和久见人心一起,踏遍了曼加斯城周围的每一寸土地。 虽说外面的天地更为广袤,但久见人心等级还不高,万一遇到魔兽,自己死了没事儿,可老约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