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她的身上也有伤,加上眼睛看不见,昏昏沉沉的不知道坐了多久,也躺倒在沙地上,蜷缩起了身子。 梦里悠悠晃晃,她睡得并不安稳。 直到正午的烈阳烘烤的沙地,炙热与滚烫,将她从梦境中惊醒。 元庆捂着眼睛起身。 她还是看不真切东西,但不需要看的清楚,她也知道现在的时间阳光过于强烈,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地方躲避,她很快就会因为缺水而脱力。 元庆撑起身子,半走半爬地来到金身边。 她伸手探进绸缎,确定金的位置。 “醒醒。”她说,“我们得离开这里。” 金费力地睁开眼睛,虽说隔着一层绸缎,他仍然能感受到太阳光的强烈。 “去哪?” 听他的声音不算虚弱,元庆松口气,“得找个背坡,最好是能找到绿洲。” 金沉默。 线下的情况并不乐观,遇上商队分离是他最大的失算。 被阳光灼伤,他的很多力量都无法使用,这里没有充足的食物提供…… 食物。 金撑着直起身子,元庆感受到他的动作,想要去扶他,手碰到那人时,被他打拍了回来。 眼前隐隐一个红色的影子。 是匹红绸子。 红绸子罩着他的头脸,罩着他的身子,有一些像成亲夜里的样子。 那时候他跑了。 “你进来。”金说,“钻进来。” 元庆迟疑了一瞬,但两人现在情况不容乐观,只能互相依靠。 她掀起红绸缎的一角,拱背钻了进去。 周围是一片红色,朦朦胧胧,她看到一张精致的面庞,脸上有几个黑印子,破坏了他的美貌。 元庆用力眨了眨眼睛,只感到生涩的痛,眼珠像是在被刀子割。 她皱起了眉头,揉了揉眼睛。 金的眼前是一片血红,但他比元庆好些,血族的天赋让他的势力远比人类好的多,再加上两人距离近,他勉强能看清眼前人的动作。 “别用手揉。” 他说,“用水洗。” “我们没水。” 金当然知道他们没水。 “凑过来点。”他说,“我给你吹吹。” 元庆迟疑了,虽然两人名分上是夫妻,可实际上,说过的话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过来,带着半瞎子上路怎么找得到绿洲?” 他说的有道理。 元庆低眉,但金已经等的不耐烦了。 他伸手上前,一把扯住元庆的胳膊,将她往自己的怀里带。 红色的绸缎盖着两人,元庆不禁睁大了眼睛,眼前雾蒙蒙的,只能看到一个精致的轮廓。 金笑起来,露出两颗可爱的虎牙,在元庆的注视下,两颗虎牙膨胀伸出,变成两个尖利的獠牙,他低下头,朝着元庆的脖颈而去。 金的声音戛然而止。 他抬头,小心翼翼的打量着对面的元庆,满脸的讨好。 “阿庆?”他试探的叫了一声。 元庆微昂起下巴,看着那张脸。 面前这副精致的容貌与记忆中那朦朦胧胧看不清样子的脸渐渐重合起来。 “呵。”她冷笑一声,“咬了我一口。” 金委屈的低下头。 “我那时候有点儿野。” “野?”元庆挑眉。 金连忙从自己坐的位置上站了起来,绕过书桌来到元庆的身边,他半蹲下身子,趴在元庆的腿上,小心翼翼的握住她的手。 “我错了。”他乖顺的低着头。 “那个时候迫不得已。”他说。 元庆看着他这副乖顺的样子想笑,但她忍住了。 她伸手挑起金的下巴,看着那双浅灰色的眼睛。 因为不吸食人血,金的眼睛,也退变成了浅淡的灰色。 她低头啄了啄他的唇。 金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元庆揉了揉他的头发。 “不是控制住了吗?” 她笑着道,“你不是在关键时刻,控制住了自己。” . 濒死的感觉将元庆笼罩,他感觉到自己浑身上下的血液都在飞速的朝脖颈处的伤口涌出去,从她的身体进入到眼前这个恶魔的身体。 她用拳头敲打他的胸口,费力的挣扎着,可贫血的晕眩无力感使得她的力气越来越小,金轻松钳制住她乱晃的手。 血液的甜美让他欲罢不能。 随着鲜血涌入,属于血族的力量正在缓慢的苏醒,他身上被阳光灼伤的伤口正在飞速愈合,黑雾将二人笼罩,元庆看到金脸上的黑印子消失了。 她的瞳距越来越大,死亡已经在向她招手。 但令二人都感到诧异的举动出现金抬起头,松开了钳制着她的手。他的眼睛之中出现些许克制,压制住了那不加掩饰的张扬。 这丝克制,救了元庆的命。 “离我远点。”他的声音响起。 元庆却没有力气回应,她跌在沙地上,昏迷不醒。 才醒过来时,她已经被人转移到背风的沙坳里,身上盖着那红绸缎。 金靠在阴影中。 “西泽说的对,你这命可真硬。” 元庆还有些贫血,但已经没有那种濒死的感觉,她不禁自嘲的笑了笑。 确实,她命不该绝。 她张开嘴,干涩嘴唇撕裂传来的微微痛感让元庆清醒几分,“你是什么怪物吗?” “怪物?我吗?” 金笑起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元庆看到那两颗牙齿,想到它们曾深入她的脖子,手不自觉地向上抬起,抚过纤弱的脖颈,出其意料的是,她并没有摸到想象之中狰狞的伤口。 “我喝了你那么多血,所以还给你一口。”金笑着解释。 元庆不知道自己此时该是一副什么表情,明明是他将自己害的快要死掉,现在去露出一副我是你的救命恩人,快感谢我的表情。 “真是……”她苦笑一声,“怪物啊。” “不。”金看着她,难得有耐心的纠正了她,“是vampiro。” 这是元庆第一次听到拉丁语单词vampiro。 她眨了眨眼睛,问:“什么意思?” “一种躲在黑暗之中,依靠吸食鲜血生活的人形生物。”金用一句话概括了这个词语的意思。 元庆想起来他触碰到阳光时尖利的惨叫,与脸上那几块黑色的印痕,想到这只商队从来不在白天赶路。她瞬间就明白了一切。 她抬头看去,面前的人早已经恢复了正常,甚至看不到一丝腐烂衰败过的痕迹。 “这就是你不能触碰的阳光的原因?” 金低笑了一声:“你都不害怕吗?我以人类的鲜血为食。” “你饿吗?” 金挑眉:“暂时,不。” “那我就还是安全的。”元庆看着他。 这个自称vampiro的家伙,外表看上去是一个异常俊美苍白的年轻男子。 “胆子真大。” “为什么前往大魏?你们有何图谋?”元庆问他。 “这是关键吗?” 元庆沉默。 是的,现在这不是关键。 皇兄将她嫁给眼前这个人,为的就是借着商队的身份将她送出洛阳城,但实际她现在已经离开了大魏的疆土,即将跟随这支商队前往一个全新的陌生城市。 “你就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安全?”金指了指自己的脸,“再说一遍,我是以人血为食的。” 元庆抬起头,也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问题。 “你现在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