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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一丢,甭管你是神是鬼,分分钟叫你灰灰。 可超级细菌不一样,这东西杀人不见血,一杀还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不怪叶振龙想方设法的挖坑让自己跳,实在是超级细菌这东西太bug,坑爹的是他还真吃不准纪青鸾的态度。 这丫头入道疯魔,把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她会拿这超级细菌怎样?叶振龙不敢赌。 再加上瑞凯实验室的背后是米国人,米国人胆子有多肥?为了利益,他们在二战结束之后连犯了战争罪的甲级战犯都敢庇护,这帮人的价值观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所以叶振龙只能铤而走险的去偷超级细菌。这是玩火的勾当,一不小心搞出战争都是有可能的。 他不敢派特工过去,堂前燕又听调不听宣,所以就算计上了凌欢。 可如今的凌欢又精明的一比,再加上他身边有一个智商超过一百八的龙门女帝,叶振龙这棋下的着实有些臭了。 不过幸好,凌欢的一颗心,始终是偏向着华国的。 叶振龙叹了口气:“把纪青鸾杀了,超级细菌必须摧毁。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能让一国总统说出这样的话,纪青鸾搞出的事儿也的确是逼的叶振龙没办法了。 凌欢想了想道:“人情就算了,这不是私人恩怨,作为华国人能为国家出点力是应该的,但叶总,我还有几个问题。” “说。” “你六年前派遣龙小队前往北欧冰原,是不是为了夺卷轴?”凌欢记得不错的话,那份卷轴应该是巫咸的笔记。 叶振龙点头:“是,但当时我掌握的情报并不知道这卷轴是什么东西,现在看来这卷轴对我没用,倒是对你有用。” “龙女她们被纪青鸾囚禁的六年里发生了什么?” “研究异能,作为异人供体为纪青鸾提供不同的异能。” 凌欢点头:“原来她要我的血是为了这个。” “什么?” “没什么。”凌欢有些心浮气躁,别人不知吞噬异能真正强大的地方在于何处,可是身具吞噬异能的凌欢却是无比清楚的。 存于他血脉中的力量可以吞噬普通人的生机,也可以吞噬异人的异能转化为己用。如果他猜的不错,纪青鸾之所以要自己的血液,八成是为了融合这些异能。 如果他再猜的不错,纪青鸾已经成功了。 凌欢不愿意去想纪青鸾为何能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面貌改变性别气息诸如此类的特征出现在自己面前。但是既然她能做到,这说明这女人的确成功了。 一个在几十年前就有丹境修为,如今又有着和他一样异能的老怪物,这boss不好杀啊! 凌欢稍微收敛了下心情:“叶总,这事儿我可以干,但我一个人搞不下来。我需要帮手。” “利刃给你。”叶振龙大手一挥,十分爽快道。 凌欢摇头:“不够,利刃干点儿脏活还行,但对手是纪青鸾的话,档次还是太低了。” 叶振龙苦笑:“可只有利刃,我才信得过。” “叶总是担心堂前燕不好控制吧?”凌欢心细如发道。 事实上在叶振龙开诚布公的说了纪青鸾的事情之后凌欢就想明白了很多细节,比如在冰原上龙女为何要临阵换帅,再比如,底特律之行明明是他做主导,但司马素素却一个人把活儿给干了。 龙女是在执行叶振龙的命令,但司马素素的作态,显然是自我意识太强了。 毕竟利刃部队和堂前燕不一样,一个是当局的刀,一个是保护华国的刀。当局的刀可以向内向外,但护国的刀,只会向外。 叶振龙喝茶,说不上什么情绪:“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话虽是贬低江湖武人,但江湖人终归要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同样的,江湖人重江湖,和朝廷,你们是这么说的吧?” 凌欢点头,表示是。 叶振龙继续道:“向来不与朝廷为伍,这群燕子,我抓得住,但养不了。” 凌欢一笑,既然江湖事江湖了,那江湖上的人自然要江湖管了。叶总身边有个高手,不妨请出来一见吧。” 叶振龙的笑容凝固了一下,沉默片刻。身遭忽然传出一阵杀意,凌欢未动,只因这杀意并不是冲着自己而来。 一个人影凝实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中年,长衫,八字胡背头,看起来颇有几分民国时的扮相。 “凌家的孩子,果然有几分眼力。” “倒是不知你哥子……” “别,帮派盘口那一套就免了,我姓余,江湖上的兄弟不嫌弃,叫我一声余叔。” 凌欢一笑,敢这么说话的人,这余秋雨恐怕辈分也是高的不得了了。他倒是没装逼,微微侧首,行了个武者礼:“余叔。” 叶振龙开口道:“堂前燕秋雨说了算,你若要司马素素和鲁修,和秋雨商量吧。” 凌欢看向余秋雨。 余秋雨微微一笑:“鲁家的千机术,司马家的盗术,都是内江湖数一数二的传承,这传承可以用,但不能毁。” “毁不毁,这得看他们自己功夫硬不硬了。”凌欢笑道。 “好刀拿在强者手里是为神兵,拿在弱者手里便是废铁,凌欢,你懂这个道理吗?” 凌欢沉默了一下,忽然摆了个起手式:“余叔,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