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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床上坐了起来,掀开床上的一条条纹线毯。线毯?这是流行于自己年轻时候的一种比毛巾毯薄一点,又比普通被单厚一点的毯子。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背心和一条碎花的睡裤。 这打扮套路,三十年前?甚至更为久远?转头,一台老式的菊花牌台扇,哗啦啦地摇着头,吹着风。这台电风扇林巧珍记忆深刻,她十七岁那年,养兄林伟用一头猪,卖了一百多块钱,就换了这么一个玩意儿,说是让她做作业的时候能风凉些,看着全新的台扇,这是什么时候? 林巧珍抬头,白色的石灰墙壁上挂着一本日历,上头几个字,就算很小的1983也很清晰,不要说什么6月25日了!她回到了三十三年前?回到了自己的高中时代? 她整理了混沌的思路,自己现在是高一升高二的阶段,这个时候恢复高考没有多久,高中还是两年制的。 这个年代,一个农村户口与一个城镇户口,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当年初中毕业,考上中专的,都要在村里放爆竹,庆贺书包翻身的。中专可以户口农转非,毕业以后工作国家包分配的,成为有铁饭碗的人。 高中就不同了,考上大学,是吃国家饭,但是和中专不同,中专的分配工作大多是分配在本市或者干脆就是本县。但是大学生,这个时代人才紧缺,听说很有可能要分到外地去。要离开家乡,对于很多扎根土地的农村人来说,还不如一个中专实惠。而且考不上回来还是一双脚踏进烂泥里种田。 所以县里的两所高中,也没那么吃香,她当初就是考卫校没有考上,才进的这所高中。一大堆的优质生源进了中专,这所号称有历史的高中,一共四个班,去年出过三个本科生,二十几个专科生。她刚进学校的时候,还能排前十,这一年忙活她养母的那个病,耽搁了很多,成绩就掉了下来,上辈子是没考上。 林巧珍站起来,在三门橱的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午睡之后,红扑扑的脸蛋,两条辫子因为睡觉有点乱,上身宽大的棉背心,下头一条宽松的睡裤。这是记忆中十七八岁,鲜嫩的自己?新莲乡的一枝花?她有点怀疑,看来自己的记忆是经过美化了的。 林巧珍在水缸里舀了一勺子的水,倒入底部大红喜字边上鸳鸯戏水的搪瓷面盆里,抽了一块蓝色条纹的毛巾,洗了洗脸。听见里头:“巧珍!巧珍!”在叫。 林巧珍应了一声:“哎!” 回过头去后边的屋子里,拄着拐棍坐在竹椅上的是她的养母,她的养母得类风湿关节炎很多年了,为了养活两个孩子,也是实在没钱,一直拖着,拖到后来,浑身关节都变形了,跑遍市区的大医院也没法子治了,早就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去年开始越来越重,在床上躺了好几个月,现在能靠着拄着拐棍起来只能走几步,靠着吃激素药一直维持着。 “你哥下地去了,带水了吗?”她妈问她。 林巧珍想了一下:“我不记得了,妈。我现在就给哥拿去。” “你,你再给他摊张面饼去。他都没回来吃饭,也不知道带没带吃的。都怪我这病啊!”她妈用拐棍捅了捅地面:“这么多的秧,他要干到什么时候?” 三个人的责任田,如今就压在自己哥一个人身上。林巧珍换了衣服,把头发扎了个马尾,在晾着开水的搪瓷杯上盖了盖,用鸡蛋调和了面粉在锅里摊了一张面饼,对着她妈说了一声:“妈,我去地里了!” “戴个草帽,别晒坏了。”张来娣把她叫住,林巧珍听见这话,对着她妈笑了笑:“知道了!” 张来娣带着一点无奈地摇了摇头,林巧珍走出门去。 记忆里,后来她跟自己的养母关系并不好。养母对她很有意见,说她没良心。后来才知道养母希望她嫁给养兄,只是她去了城里纺织厂工作之后,遇见了侯建新,回到家,她哥一直鼓励她,有好的就要抓紧,现在新时代了,讲究的是自由恋爱,那些什么养了你,你就要一辈子报答的话,不应该放在心上。 现在想来她妈说的也不无道理,她拿了她妈下放工人的顶替名额,进了城里做了工人。养兄没了进城的机会,还有一个瘫子的妈,哪里还会有姑娘愿意嫁过来?家里穷不说,谁愿意过婆婆不能搭把手,还要伺候的日子? 林巧珍走过一座小石桥,上辈子她自己哥无条件的疼爱,最后一步走错,后面的路就歪了,她哥用一辈子成全她,而她用一辈子成全了一个侯建新。 第3章 前面是一片绿油油的秧田,里面的村民坐在秧凳上,一把一把的秧苗拔起来,扎成一扎,扔进簸箕里,满了两簸箕,扁担一挑,挑到大田里去插秧。 “巧珍,来了?”正在弯腰拔秧的大婶叫她。 “是啊,婶儿,我哥呢?”林巧珍问道。 “他去大田里了!”那婶子往东边一指。 林巧珍道了声谢,往自家大田走去,她的养兄林伟正弯着腰在插秧,他的手飞快地插着一簇簇秧苗。 “哥!” “巧珍!”林伟仰起头,看见自己的妹子过来了,把头蹭在胳膊上,蹭掉了些汗水。 林巧珍举起自己的篮子说:“妈让我给你拿水和点心过来。你来吃一口!” 看着头发乌黑,脸上没有一丝皱纹,还是年轻的林伟,除了长年在地里晒得黑了些,其实长得还是很俊挺的,林巧珍鼻子发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