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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男客人不仅没有收敛反思,反而变本加厉,招来几个混混兄弟,专门在警察不在的时候闹事,警察一来就跑,还会尾随店里员工,但实际上也没有闹出什么事,警察也管不了,来了几次也只能不了了之。 那人扬言说只要林星月在一天,他早晚要砸了店。 老板没办法,只能让她先辞职跑远些先避避风头。 “其实出去也有三四天了,也没个电话回来,不知道怎么样了。”老板叹了口气,有些哀愁,倒是真情实感地在为她担忧,“哪怕多个人陪她一起也好一些。” “她身上有伤?”赵明琅问道。 “就那一次伤到皮肉了,不太严重,过两天就好了。”老板答道。 赵明琅又问了些关于林星月的事,老板见她是莫遇霜的熟人,又对林星月的情况有所了解,也没有多防备,将自己知道的事都告诉了她。 莫遇霜难得安静地坐在对面,看着赵明琅的眼神像是在看外星人。 等老板上完菜离开,莫遇霜终于忍不住,一屁股坐到赵明琅身边,贴近了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几乎要伸手去摸了。 赵明琅用筷子敲开她的手,立刻对她退避三尺,飞快地挪动到餐桌另一边,忍不住做出了一个快要吐出来的表情。 莫遇霜忍不住磨了磨牙。 “你真的是赵明琅吗?不会是被人假冒的吧。平时那个见到人就要隔开半米以上、从不拿正眼瞧人、有事没事就拿别人把柄威胁的奸商还会担心人?” 莫遇霜的语气浮夸,但不掩其中不敢置信的力度:“星月来城西总共不过两个多月,你也没认识多久吧,怎么这么紧张人家。” 赵明琅端起杯子猛灌了一口水,然后朝莫遇霜翻了个白眼:“我对她一见钟情,可以了吗?” 听起来像是敷衍的玩笑话。 放在平日,莫遇霜早就吵吵嚷嚷起来了,此刻却摸着下巴一言不发,眯着眼睛打量着赵明琅。 半晌她点了点头,说道:“我相信了。” “咳咳——” 赵明琅被水呛到了。 莫遇霜笑眯了眼,顿觉大仇得报,高高兴兴地哼起了小调。 “‘若问是什么融化了我的心、我的理智、我的灵魂,那也只能是爱情了’。” 也不知道哪里听来的奇怪句子和调子。 吃完饭,赵明琅跟莫遇霜谈好去剧组的事,在路口道别。 “不准再找理由了,不然连去年的旧账我都给你翻出来。”赵明琅警告了一句,随后顿了顿,语气缓和了一些,“不过今天的事,算我欠你一个人情。” 莫遇霜愣了一下,原本想好的回击的话也咽了回去。 “你这还是来真的啊。”她摸了摸自己的后颈,想了想也没再说什么,“等找到她,记得带她来找我玩啊。” “这个你还是死心吧。”赵明琅摆了摆手转身,“别把小孩儿带坏了。” 小雨淅淅沥沥。 林星月捏着纸条站在巷子前,纸上的字迹已经被雨水打湿,晕染成模糊的一团,看不清楚,但在那之前她已经记住了具体的地址。 她问过附近的人,老人说不知道,年轻人则说那是一家酒吧的地址。 说罢还用一种意味深长又一言难尽的眼神上下打量着她。 林星月对旁人的情绪感知很清晰,心里清楚那大概不是什么好地方。 地址是顾婉淇给她的,说是朋友开的店能收留她一段时间,林星月不好意思去打扰陌生人,就没有去,齐思瑜偷偷收留了她一段时间,连顾婉淇都没有告诉。 但是最近齐思瑜的妈妈生病,她不得不请长假赶回去,老板说要把她的房间暂时让给新员工住,她也只能捏着鼻子认下来。 只是林星月暂时又无处可去了。 青云城是首都,有小半个省那么大,她先前住在城东,与此刻所在的城西界限分明。她以前没有来过这个地方,没有认识的人,自然也没有可以投奔的去处。 然后林星月才想到了顾婉淇给的地址。 她本能地不太想去,但又别无选择,只能来撞撞运气,撞完才发现果然不是合适的去处。 于是只能往反方向走。 雨水打湿了镜片,视野里雾蒙蒙地一片,她分辨不出方向,只能凭着感觉踩在人行道上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路途的终点是在某个小区外面,花坛下面放着个箱子,林星月看不清路,脚下踢到了箱子。 然后她听到了“汪”得一声。 之后就是“嗷呜嗷呜”的小声呜咽。 林星月蹲下来,用袖子擦了擦镜片上的水雾,看清箱子里是一只小奶狗,看起来才几个月大,金色的毛发被雨水打湿,凝结成一绺一绺的搭在身上,看着怪可怜的。 许是觉察到有人来了便知道该撒娇,一声声呜咽着扒着箱子,朝林星月身边靠。 林星月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它大概是怕冷,所以才本能地靠近热源。 雨渐渐下大了,雨幕隔绝了一切可视之物,她来时也没见到可以暂时挡雨的凉亭檐瓦,这时候浑身湿漉漉的也不好意思进店里避雨,看着小狗可怜,又想到自己同样无处可去,不由有些沮丧。 她忽然哪里也不想去,蹲在原处把自己缩成一团,雨大的好处是不用担心被看到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