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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凌霄这么干脆就认错了,让薛璞和清流书坊的老编修们大感意外,尤其是薛璞,他以为宋凌霄会继续施展他能言善辩的能力,坚决不认错,在这个问题上当堂胡搅蛮缠一番,比如,刚才苟玉书那个切入点就挺好的,说不定还真能为宋凌霄争取到几分人心。 可是,宋凌霄没有,他直接就说,愿意照价赔偿,愿意就地销毁。 薛璞倒是有些不知所措,那庭审就到这结束了? 梁有道也有些惊奇,他推了推老花镜,问道:被告,你这是当堂认罪了? 并没有,宋凌霄将苟玉书的《银鉴月》收了起来,拿出另外一本《银鉴月》,初版《银鉴月》上市之后,因为不合规,我们现在已经修改出一版洁本《银鉴月》,已经递交礼部,审核备案通过,根据大兆律规定,只要经过礼部审核备案通过的书籍,不牵扯版权纠纷,都有刊刻发行的权利,薛编修,你看看,这一本是否符合你的要求呢? 说着,宋凌霄将洁本《银鉴月》递到了薛璞手中。 薛璞完全懵逼,这是怎么回事,他将洁本《银鉴月》翻开,直接去找第六回 、第十六回和第二十八回的要紧段落,他发现,基本上能删的都删了,还有一些一笔带过,仅仅保留了剧情或者人物性格走向的重要信息:这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是,初版《银鉴月》确实有违规的地方,我们已经纠正,并且愿意依照大兆律里的条文来接受惩罚,也就是原价退换。等到洁本《银鉴月》初版上市以后,制作会比初版更精美,而且还有我们新加入的画师专门为《银鉴月》绘制的彩色插图,只要拿着旧版本的《银鉴月》来我们书坊退换,就可以免费更换新版本。宋凌霄说道。 他这话一说完,府衙大堂外的百姓顿时欢呼起来,旧版《银鉴月》铁定是不合规的了,如果被官府发现,少不得要收回就地销毁,还不如用旧版《银鉴月》去换一部带彩色插图的《银鉴月》,插图本也就是绣像本可比一般文字本的通俗小说制作成本高多了。 薛璞简直要气死,他还以为宋凌霄真的悔过了,没想到,他竟然是借着对簿公堂的机会,来公然宣传他的绣像本《银鉴月》! 而那些百姓的反应,分明和之前称赞他有理有据时完全不一样,薛璞能感觉到,那就像是发自真心的喜欢,和哄小孩时敷衍了事的夸奖。 薛璞,你不能怂。薛璞告诉自己,这才是凌霄书坊厉害的地方,他们蛊惑了百姓,让百姓的心灵被污染之后,还会甘之如饴地跟着他们走,百姓并不知道自己已经在潜移默化之中,脏了! 哼,宋坊主,这就是你认错的态度?你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本坏书的影响有多大,应该说,它根本没有价值,就算是删掉了污秽不堪的部分又怎样,它里面的内容,难道不是目无法纪、诲淫诲盗吗?有任何歌颂真善美的内容吗?薛璞冷声道,《银鉴月》的男主角是个什么人,是个买官的商贾,干的是什么事,男盗女娼、偷鸡摸狗的事,以这样的人物作为主角,它能是一本什么好书?女主角又是什么人,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嫁进王家的贤良女子,而是一个杀夫献媚的恶女,生性秽乱。作者紫皋哭哭客不知何许人也,写出这种东西,可见他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而出版这本秽书的凌霄书坊,更是明知故犯,推波助澜!所以,我才认为,这本书应该永久封禁,不管它删掉多少内容,根子上恶是无法改变的,而推波助澜的凌霄书坊,也应该吊销出版凭证! 这是薛璞重申了他的诉求,第一点方才宋凌霄已经认罪了,至于能不能罚到五倍,还得看后面定性如何,所以,第二点和第三点的定罪,就格外重要。 薛璞知道,宋凌霄这是丢卒保车,他们真正的阵地争夺战,现在才开始。 薛编修,我问你一个问题啊,你说,你提出来的这些违法乱纪的行为,现实中是不是真的完全不存在呢?宋凌霄突然问道。 薛璞一愣,十分警惕地回答:当然不能说完全不存在,正因为现实中存在这样违法乱纪的事情,所以书里才更应该写一些真善美的东西,去弘扬正面的力量,给普通百姓起到表率作用,潜移默化地净化风俗。否则,市面上的书,都是些诲淫诲盗、偷鸡摸狗的内容,你说看了这些书的百姓,能不受到坏的影响吗? 你说错了两个地方,第一个,你搞错了因果关系,是现有现实中发生的事,后有作者把它写在了书里,小说和史书不一样,小说是虚构的,史书是纯写实的,可是,在这个因果关系上,小说和史书是一致的,请问,史书上记载的鸡鸣狗盗、悖逆乱伦还少吗?如果害怕影响到普通百姓,为什么不把史书也给禁了呢? 这薛璞语塞。 而且,你要论证小说会影响人犯罪,首先请看一看这本《银鉴月》的内容吧,作者确实用负面人物做了主角,可它传递的观念却不是在颂扬主角,作者在刻画王东楼的时候,所用的措辞一点都不正面,但凡是个识字的人,读一段文中对王东楼行事作风的描写,也知道这是一个行径卑劣的人,只是因为他在社会中混的如鱼得水,部分观念中本来就笃信着笑贫不笑娼的人,认为作者在赞扬这种人格,因为他有钱,作者给了他泼天的财富,所以他做的什么都是对的吗?既然如此,我认为,首先应该是这些读者改掉自己脑袋里错误的评判标准,不要看见谁有钱就觉得谁正义,谁能挣钱就觉得谁厉害,谁出手大方就觉得谁宽仁,那样一来,又和王家大花园里在苏鉴鉴面前趋炎附势的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