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花文学网 - 精品其他 - 太阳的温度在线阅读 - 第188页

第188页

    “因为我不敢说,在你面前我连呼吸都是错误,你几乎天天打骂我、会往死里打,你打我很疼很疼,我怕疼。”

    众人看不懂手语,但当这句话从翻译口中完整流露而出时,无非给这本就微妙的气氛又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先不论事情没有确认过真假的可信度,但在法庭上提出的任何一个小问题都可能改变事情的走向。

    一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为什么会有家不回,正常人的第一反应不是觉得叛逆,就是觉得与家人起了矛盾、争执。

    而林书平告廖慕阳*神控制以至于侵害了一个正常人的思维,导致于林笙不回家,但若是有了所谓家暴的这一点,那双方这不利的局面便可大肆扭转了。

    要知道人有自己的思考能力,按照网络上莫须有的阴谋论来发展,也不难让人从家暴两个字引申出:

    「林书平家暴事迹败露,被邻居廖慕阳发现,又恰好知道了自己儿子与邻居廖慕阳的亲密关系,从而为了掩盖事实而借助网络引出了这么一场单方面倾向性的网络暴力。」

    只不过林书平多年在外滴水不漏的演技太好了,听审团上林书平的同事听着翻译翻译出林笙的话时,直起了一阵窃窃私语。

    “天呐,这孩子瞎说话也不能这么说啊。”

    “是啊,林院长性格多好一人啊,别说是打人了,他调来我们医院虽说来三个月不到,但真的连重话都没听他说过一句。”

    “对,还记不记得上次那个医闹,林院长都被人打了还好脾气的劝着说话,怎么可能家暴说他骂孩子我都不太信。”

    “这孩子着看这么乖,真看不出来是个白眼狼,为了个男人这种污蔑自己亲爸的话都说的出来,这还是在法庭上呢说谎都不怕的吗。”

    “真的是,亏的林院长这些天还为他没回家的事担心的焦头烂额的,手术都推开了就怕自己心神不宁会出事。”

    “我要是养个孩子这么大,先别说是不是白眼狼了,光是这同性恋就够我不认他的了,还会为这么一个变态费心费力?”

    “行了行了少说两句,有这么个儿子林院长自己应该也是无奈,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

    ……

    议论声不大却细碎,像是一圈嗡声的苍蝇,林笙的听力很好自然是毫不困难的把将这些话听了个八九不离十,但是这种严肃场景无法让他扎进廖慕阳的怀里躲避,只能照旧垂着脑袋攥紧了放在放在身旁的手。

    廖慕阳的时间几乎没有离开过小朋友,他看着那手被攥的骨节发白,面上的忧色简直要突破天际,不过好在法官终于发了话。

    “肃静。”

    法槌敲响的声音伴着法官严肃的口吻,总算是让这细碎的嗡声静止了下来。

    第一个问题提答完毕,下头的记者也像是有了可论述的事一般,眼里冒着仿若看见了头版头条的光,虽说有家暴这事廖慕阳早在那次直播中就提过了,但这次是在法庭上,不管怎么说意义还是不同的。

    事情的重点从是不是有存在被引诱成同性恋的嫌疑,变到了林书平是否有存在家暴的行为,这场面不断在两极反转。

    “第二问。”

    法官的声音落下,第二个提问的人站了起来:“提问:被告与当事人是如何认识的?”

    “被告与当事人分别陈述。”

    “今年第一天下雪的时候,我在房间窗户里看见了林笙在他自家院子里受冻,那天晚上气温骤降林笙只穿了一件毛衣,我以为他忘了带家中钥匙且家人不在担心会出事就叫他进家里躲一躲雪。”

    廖慕阳简洁的把话说完了,也算是给不善言辞的小朋友打个样。

    林笙垂着头盯着脚尖,认认真真地把廖慕阳的话听在了耳里,等着廖慕阳说完便开始比划起了手语。

    “那晚我被父亲赶了出去,他说要是我敢进门后果自负,我知道后果所以不敢进门,然后哥哥看见了我。”

    翻译的话落下,法官便紧接开口:“此处的哥哥是否是被告。”

    林笙听着这话才反应过来在法庭上只能说姓名或者被告,直顺着法官的话点了点头。

    这话落完,低下细碎的议论又开始纷纷不停,无非是重复着那替林书平不值的弃骂,而林书平也是扬起了一脸不可思议且的表情,一言不发,却仿若说了千万句的失望,廖慕阳看着他的表情再一次觉得他入错了行,这演技不当演员可惜了。

    至于林书平心理那种被戳穿到真事、开始晃动底气的担忧和焦虑,也就只有他自己能深刻体味了。

    法官再次敲了法槌,这时不时就不听劝骤起的骚动才又一次停了下了。

    “听审团提问结束,被告原告是否还有发言。”

    “法庭,被告与当事人所说并无证据,并不排除胡编乱造抹黑的嫌疑。”

    这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行为,让林书平和那位年轻的律师面色都有些难看,不过还是好在了两点,一是没有证据、二是舆论都在为他们说话。

    “法庭,这是一份十日前的伤情报告,我方当事人身体伤口至今没有完全痊愈,这份鉴定也是我方当事人廖慕阳带着我方当事人林笙夜间去医院紧急治疗所留下的。”

    “原告也控诉我方有身体伤害的行为,试问如若是我方当事人廖慕阳有这种行为,那又为何要将当事人林笙送去医院且做了鉴定,他完全可以选择不管不顾、息事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