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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又见

    派出所的公安来得很快,只不过把库房里里外外查了一遍,也没查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带走了孙继云和程非,让高航他们等消息。

    失窃的事并没有就此结束,恰恰相反,这只是才刚刚开始而已。

    第二天晚上,孙凯安排四名保安打更,让他们都瞪大眼睛盯着,如果再丢了东西,他拿他们是问。

    翌日早上,孙凯早早地来到船厂,结果看到他安排的那四名保安都躺在仓库门口,个个昏迷不醒,而仓库的大门大敞四开,里面的铝合金又丢了好大一批。

    连续两晚,丢了四吨多的铝合金,直接损失上百万,这种事,当真是让高航、孙凯等人措手不及。

    把四名昏迷的保安弄醒,四名保安的说词一致,昨晚他们是被人打晕的,至于打晕他们的人都是谁,四人谁都未能看清楚。

    高航无奈,只得再次报警,警察依旧来得很快,但在现场勘查了好大一通,依旧是没有任何的发现,也未能查出线索,最后安抚了他们几句,便收队走人了。

    用真金白银买来的原材料,被人这么偷,这么抢,无论换成谁都受不了。

    第三天晚上,孙凯亲自带着数十名员工守夜。

    他还特意设了个圈套,众人没有守在明面,而是隐藏在许多处让人难以发现的角落里,只要对方再来偷窃,他有信心能把盗贼一网打尽。

    结果和他设想的完全不同,这一宿风平浪静,孙凯等人连个鬼影子都未看见。

    孙凯不甘心,带着工人们一连蹲守了三宿,后面的两宿和第一宿一样,根本未发现盗贼。

    他倒是还想再继续蹲守下去,可是一连三个晚上下来,无论是孙凯还是下面的员工,都受不了了。

    这时候,唐纳德主动请缨,接替孙凯,带着五名精神头还不错的员工继续守夜。

    可守夜的人刚刚减少,又出事了,包括唐纳德在内,六名守夜人员全部被打晕过去。

    翌日人们发现他们的时候,六人的上半身都被套上了麻袋。

    显然,他们是被人家先用麻袋套住,然后又挨了闷棍,被打晕在地的。

    旁人最多只是挨了两三闷棍,而唐纳德因为身强体壮的关系,挨了好几闷棍,脑袋都被打出两个口子,把他从麻袋里面拉出来的时候,满头满脸都是血。

    高航第一时间让人把唐纳德等受伤人员送去长岛医院救治,而后他快步冲入库房里,定睛一瞧,鼻子都快气歪了,库房内的铝合金几乎被偷个精光。

    船厂已经筹备得差不多了,按照正常程序的话,这几天便可以正式开工,但却因为频频失窃的关系,而让船厂的开工变得遥遥无期。

    现在船厂已不敢再购进任何的原材料,没有原材料,没有采购的零部件,又何谈的开工呢?

    对此,高航和孙凯都是一筹莫展,孙凯提出,给欢哥打电话,让欢哥赶回长岛这边处理,高航没有同意,现在高考已经开始,在这么关键的时候,让欢哥分心,那就太不懂事了。

    警察已完全指望不上,可靠他们自己,又拿这群神出鬼没的盗贼全无办法,这时,就连一向足智多谋的高航也没辙了。

    书表两头。

    吴尽欢这边的高考进行得很顺利。

    高考结束的这一天,英语和综合都考完,吴尽欢也长松口气。

    他刚走出考场,等在外面的金便快步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欢哥,考得怎么样?”

    吴尽欢撇撇嘴,又摇了摇头。金小心翼翼地问道:“欢哥考得不好?”

    其实高考有多重要,金并没有太深刻的体会,只不过吴尽欢对于高考比较上心,他也跟着关注起来。

    吴尽欢之所以会对高考上心,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证明自己的价值,至于考得好坏,对他而言真的不太重要。

    他向金轻叹口气,说道:“我估计,下午的英语拿满分应该不成问题,但上午的综合,恐怕未必能拿到满分,满分的把握不太大。”

    “……”

    “……”

    听闻他的话,金无语,周围那些等在考场外、满心焦虑的家长们也都统统无语,无不用怪异的眼神看着吴尽欢。

    金干咳一声,拉着吴尽欢的胳膊,说道:“欢哥,我们还是快点走吧。”他担心再留在这里,吴尽欢都有可能引发民愤。

    吴尽欢耸耸肩,跟着金走出人群,到了外面,他笑道:“今晚,我们好好放松一下,先去吃顿好的!”

    “烤肉?”金对海鲜不太感兴趣,但却特别爱吃烤肉,猪肉、牛肉、羊肉,他是来者不拒,没有忌口。

    “好,听你的,今晚我们去吃韩国烤肉!”

    金的肩膀立刻垮了下来。

    吴尽欢立刻又改口道:“吃朝鲜烤肉。”

    金喜笑颜开,连连点头应好。

    吃饭之前,吴尽欢给喻欢打去电话,告示她今天考试很顺利,晚上同学聚会,他得晚点回家,让喻欢不用等他,早点休息。

    吴尽欢和金去到f市一家很不错的朝鲜烤肉店。其实朝鲜烤肉和韩国烤肉没什么区别,连腌制食材的酱料都差不多,只是金比较在乎这个名称,吴尽欢也就随着兄弟了。

    这顿饭,两人都没少吃,还难得的干掉了一整瓶的蛇酒。蛇酒是朝鲜特产,用剧毒的毒蛇(通常是蝮蛇)泡制而成。属高度烈酒,和东北的烧刀子有一拼。

    饭后,吴尽欢又带着金去到饭店附近的夜店。

    这一带是闹市区,夜店里的客人也多,进入其中,舞场内可用人满为患来形容。

    慢摇的动感音乐,时隐时现的激光镭射灯,成群结队的青年男女,舞厅内,纸醉金迷。

    来中国这么久了,金还很少来这种场合,眼睛不停的扫视四周。吴尽欢靠近他的耳边,大声问道:“不太适应?”

    金笑道:“还好。”

    “走,我们找个地方坐坐。”吴尽欢拉着金,穿过舞场,选了一处无人的雅座,和金双双坐了下来。两人刚落座,便有穿着暴露的女服务生走过来,笑问道:“两位先生喝点什么?”

    “来两瓶啤酒。”

    “先生要什么牌子的啤酒?”

    “你看着上吧。”

    “好的。先生稍等!”女服务生向金抛着媚眼,笑吟吟地走开了。

    吴尽欢向金那边靠了靠,说道:“她对你感兴趣。”

    “啊?”金满脸的莫名。

    吴尽欢今天是去参加高考的,只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装,一看就是个学生,而金则是西装革履,识货的人都能看得出来,是材质上等、做工精细的名牌,女服务生自然会对他更感兴趣一些。

    “在家乡那边,有女朋友吗?”

    金脸色一红,连连摇头。以前他的生活很枯燥,除了吃饭和睡觉,其余的时间基本都在训练,哪有时间去交女朋友,而且他特殊的身份也不允许他去交女朋友。

    吴尽欢向拿着两瓶酒走过来的那名女服务生努努嘴,笑道:“如果你对她也有兴趣,可以要她的电话!”

    金下意识地看眼女服务生,脸色更红,又是摇头,又是摆手,表示不用。

    吴尽欢被他的样子逗得哈哈大笑。

    女服务生送来啤酒,蹲在一旁,和吴尽欢、金又聊了一会,见金没有要和自己搭讪的意思,她便起身离开了,去招呼其它的客人。

    吴尽欢向金摇了摇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说道:“明天我们休息一天,后天动身去长岛。”

    “船厂的事不是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吗,欢哥不用这么急吧?”

    “有些不放心,毕竟格格和凯子都是生手,缺乏磨炼。”

    两人正说着话,吴尽欢突然眯缝起眼睛,目光如炬地盯着不远处吧台。

    金的神经很敏锐,立刻发现吴尽欢的异样,他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位年纪不大姑娘。

    她看起来还未到二十,上身是黑色的皮夹克,下身是黑色的皮短裤,露出一双修长又匀称的大白腿,脚下穿着黑色的短皮靴。

    向脸上看,姑娘画着浓妆,但给人的感觉却很奇特。不是难看,也不是漂亮,而是没特点,没特点到像一张白板,让人看后,完全留不下任何的印象。

    一个人,不管长得再怎么平凡,他的面部肯定有不同于旁人的特征,而这个姑娘的面容,却一点特征都没有,让人看过之后转瞬即忘。

    这种完全掩饰掉面部特征的化妆技巧,金以前也学过。

    这个女人,不简单!金在心理快速做出判断,他小声问道:“欢哥认识她?”

    不愧是特工出身,神经敏锐,观察细微,心思如丝。吴尽欢含笑点点头,说道:“以前有过一面之缘。”

    “她是?”金没有把下面的话说完。

    吴尽欢心领神会地说道:“如你心里所想。”

    果然是杀手!金还未来得及说话,那名浓妆姑娘突然站起身形,径直地向舞厅里端的雅座走了过去。

    顺势看过去,只见那处雅座坐着好几个人,正中间的一位,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在他的两边,各坐着一个年轻漂亮小姐,中年人左拥右抱,时不时地发出哈哈的大笑声。

    再往两边看,是几名身材魁梧的彪形大汉,一个个面容冷峻,身上自然而然地流露出肃杀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