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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八零,硬汉老公天天哄 第102节

    哪知道,父亲在恼羞成怒下,动手打了他,并声声责怪母亲没有把他教好。

    真是可笑,他自己做出那些事,他说出来,反而是他错了?

    徐利昂不觉得自己有错,他是个有想法,有主意的孩子,不会被别人带歪。

    徐利昂发誓要好好保护母亲,要让自己强大起来,再也不让她受委屈。

    哪知,母亲却在那时,坚持提出跟父亲离婚,父亲也同意了,因为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换一个老婆,想把那个寡妇娶回来。

    徐利昂是徐家长子,奶奶知道他爸妈闹离婚,还是因为儿子犯错,这已经让徐家丢了面子,坚称不能再把大孙子丢了。

    他们撺掇徐父争夺抚养权,将母亲赶出家门。

    这些徐利昂都知道!

    可他还是控制不住难过,用小小的手抓着母亲的衣襟,抱住她的大腿,哭喊着‘妈妈,你带上我’。

    妈妈你带上我啊。

    爸爸从来都不管我,我只有你。

    妈妈,你别走。

    妈妈……

    他的两只手被爷爷和奶奶拽着,眼睁睁看着母亲捂着脸离开了家。

    父亲很快就办了婚礼,当初口口声声争夺他的时候做出的承诺,一条也没有兑现。

    似乎他们将自己留下,就是为了徐家的面子。

    徐利昂觉得自己的人生好悲哀,他想念母亲,也知道,母亲一定想念他。

    没有他的日子,她会不会丢掉精神支柱?

    徐利昂小小的世界,在继母第一次打他的时候,轰塌了!

    尤其在继母为徐家生下一个孩子后,他就成了整个家里多余的存在,没有一人管他死活,没有一个人,把他当人看。

    他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任由他们使唤的机器,而不听话,不服从的下场,就是被赶出家门。

    好在他的小叔心好,把自己家的小杂物房整理出来,他这半年被锁在门外,都是住在那里。

    徐利昂的两只手上尽是冻疮,是在家里被继母奴役留下的。放在桌面,他就忍不住想扣结痂的伤口。

    而他那张尚且稚嫩的脸上,早就挂满了泪痕。

    沈莞取了几张纸,递给他,坐下来问:“那你既然不怪你妈妈,为什么不跟她走?”

    徐利昂擦掉眼泪,用袖子。

    鼻音浓重的说道:“我知道她有对象,带着我,只会成为她的累赘,人家如果因为我不要她了咋办?我不能拖累她,我能照顾好自己。”

    “你咋能这么傻?”沈莞听了他懂事的话,对他已经不单单是同情,还有一丝心疼。“怎么会有母亲把孩子当成拖油瓶?你可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以为她那么辛苦,好好的活着是为了谁?是为了别的男人吗?她是为了你!再有,像你说的,你都这么大了,能自己照顾自己,回到她身边,也只会照顾她,保护她不是么?”

    “你应该回去,好好陪伴她,弥补你们母子这几年的离散之苦。”沈莞看着他的眼睛。

    徐利昂没有抬头,除了一双眼睛不停的往下掉眼泪,他在逃避沈莞的劝告。

    “我知道你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决定,你想留在我这里也可以,忙的时候帮我端端盘子,我管你饭,另外,我还有一个要求。”

    徐利昂这才愿意抬头,一双眼睛坚定而真诚。

    “你说。”

    “你得回学校去上学,学费用不了多少钱,饭我也给你管着,你妈妈再来看你,好好跟她说话。”

    第162章 迈向胜利的阶梯

    沈莞坚持让他回去上学,徐利昂知道是为了他好。

    他不是不懂事的孩子。

    相反,他过分的懂事,都到了让人为他感到心疼的地步。

    人都说,从小在苦难中长大的孩子,常常容易共情与他人。

    甚至不惜为了别人,牺牲自己的幸福。

    他坚强到满身是刺的外表下,暗藏了一颗,柔软、谦卑的心脏。

    沈莞望着他,久久没有说话。

    徐立昂站了起来,给她深深鞠了一躬。

    “姐姐,谢谢你。我听你的话,回去读书,以后也会好好听我妈说话,感谢你愿意收留我。”

    沈莞站了起来,用手轻轻的拍了拍他的胳膊。

    “听话就是好孩子。”她说道。

    希利昂就这样留了下来,从小就在家里干活的他,手脚特别勤快,也特别有眼力劲儿。

    基本上店里的活不用沈莞吩咐,他就会自己干。

    端盘子、刷碗、烧火,给客人点菜。

    一天下来干的活,并不比王嫂一少。

    而今天店里的工作,比昨天还要忙碌,店里的特色和沈莞的招牌手艺,似乎已经在附近传开了。

    来过的客人会回头再来。

    没来过的,听到熟人宣传,也会过来一探究竟。

    沈莞光是中午就接待了30多桌,其中单人占十几个,三四个人的有5桌,大桌七八个人接待了三轮。

    还有零零散散的二人组,从中午到晚上,厨房几乎没有停火。

    徐立昂在这样的环境下,整个人显得干劲十足,洋溢着少年人该有的,蓬勃的青春气息。

    沈莞也在变相影响着他,给他的人生上了很重要的一课。

    因为沈莞在这一天教会了他。

    幸福的生活是可以用双手来争取的,只要你肯付出,肯努力,那么,你从起点就超越了很多人。

    即便徐利昂照着同龄人落后了很多,靠着这份勤能补拙的干劲儿,他终究会赶上、并超越他们。

    晚上,又到了算账的时间。

    沈莞煮了一大锅面条,里面加了肉丝和青菜,这样的伙食在当今时代,绝对算得上挺好的。

    王嫂子在饭桌上没吃多少,见还有剩下的,跟沈莞说想要包回去给孩子吃。

    沈莞一看就知道她没吃饱,又炒了一碗鸡蛋米饭,给她打包带回去。

    王嫂子感动的眼睛里放着光。

    她告诉沈莞:“我这辈子,除了我亲妈之外,还是第一回有人给我做饭吃呢。”

    “这都不是什么事儿,往后你们俩给我帮忙,我天天都管饭。”深婉笑着允诺。

    徐利昂吃完了饭,就回去他小叔那儿了。

    沈莞骑着三轮拉上王嫂子,大狼狗在前头跑的欢实。

    天上洋洋洒洒的下起了鹅毛大雪,即便寒冬的味道浓郁,对生活充满希望的人,脸上都始终保持笑容。

    沈莞今天的进账比昨天又多了十几块,算一算最近的收入,已经超过了300块。

    不过距离她回本还需要一段时间,买房子,就更需要一段艰苦的奋斗。

    沈莞在身体疲乏的生活中,还真的没有感受到辛苦。

    她不觉得那些干不完的活儿,是浪费生命的消耗。

    她把这些当成是一种锻炼,一种,滋养灵魂的经历。

    上辈子,她完全凭借着运气,和一点点美食天赋,做成了美食网红博主。

    开了店,虽然偶尔也见起起伏伏,但是却少了一种脚踏实地的踏实感。

    毕竟人生的路还是需要一步一步的走。

    步子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刚好有足够的时间用来沉淀。

    劳动是洗涤灵魂最好的方式,在这个人人歌颂劳动的年代,她这种用劳动赚钱的笨拙方法,不会让她的存在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至此。

    沈莞觉得自己已经融入到这个年代,融入到这个社会,融入到群体。她才能够设身处地的,去感受这个时代,享受这个时代的意义。

    而历数祖国过去的五千年,和未来的发展,最珍贵的便是传承。

    因为有传承,祖国才在将来的某一日,凌驾于世界、列强国之上。

    拥有站在顶端的权力。

    作为祖国的公民,将会被全世界所羡慕。

    沈莞很荣幸,她来到过去,成为了接住传承,制造传承的一份子。

    当女子拥有凌云之志,她的气度、坚忍不拔的意志、勇气、恒心,与决心,终将成为她迈向胜利的阶梯。

    沈莞回到家。

    又是倒头就睡的一天。

    其实很多事情,发生在超出自己能力范围之外的时候,人的自我防护机制就会开启。

    沈晚睡觉前明明还在想着那个人。

    梦里,却并没有他。

    ……

    陆霆霄的伤在家里休息了三天,本来瞒得好好的,陆明雪这天下午提前放学,进了门,发现院子里放着一盆结了冰的冷水。

    水中有红色的液体,凝结成了块,她站在水盆边看了一会儿,又看了看挂在晾衣绳上,已经冻得僵硬的衣服,慢慢的反应过来。

    “大哥,大哥你开门啊。”她焦急的拍打房门,在院子里头呼喊。

    陆霆霄只是忘了倒水,却没想到被妹妹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