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准备送给宝贝闺女的礼物
书迷正在阅读:不灭灵山、吻安甜心:恶魔殿下,别夜袭、最佳娱乐时代、溪曦的小臭臭、勾火(h)、无敌天子、将明、侯门荣归、果然还是没办法和史莱姆交往、寄生
茶楼,大厅里。 只有叶风和胖子两个人了,那三个人已经走了。 叶风正低头翻着胖子带回来的杂志,而则是胖子在一边慢慢喝着叶风沏好的茶,一边喝,还一脸陶醉的样子。 不得不说,叶风的确是沏的一手好茶。 “好茶,你这茶真是好东西。” 胖子微眯着眼,举着茶杯放在鼻子下轻轻地品着茶香。 “唉,你能不能给我弄几斤茶叶啊?” 胖子把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侧着身对叶风说道。 叶风把杂志一合,放在桌上,皮笑肉不笑的说道:“几斤?呵,你怕是疯了吧。看你喝茶就知道,你这人贪得无厌。” 叶风的茶,别说是几斤了,就是几两,那都十分难求。想喝茶可以,只要付的起钱,来茶楼,谁都能喝上几杯。但是,想要从叶风这里买茶叶的话,那是没有可能的。 “嘿,我怎么就贪得无厌了?”胖子放下茶杯,不满的说道。 “呵呵。” 叶风冷笑了两声,没有回答胖子,而是自顾自的为自己倒上了一杯,茶水不满,叶风轻轻举杯,缓缓饮下,不像是胖子那样一饮而尽,而是在杯中留下了一些茶水。 边上的胖子看的尴尬的笑了一下,他明白叶风的意思了。 “你就一点都不关心他们仨刚才说的那件事?”叶风把弄着手里的茶杯,淡淡的对着胖子说道。 说到这,就不得不说一下刚才走的那仨人了。 那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名叫王晨刚,是一家杂志社的老板,好像叫《剑行天下》,也是一家主打武侠类的杂志。而那位带着一只金毛,手里拿着折扇的老者,乃是一位小说大家,名叫赵汉阳。 这位赵汉阳也就是胖子前面提到的那位,他二叔准备拉拢的那位大拿。可惜啊,这赵汉阳和王晨刚的大学老师乃是至交好友,也就是那位最年长的老教授,他是海院的正教授,也是王晨刚当年的老师。 在李鹤教授的撮合下,王晨刚和赵汉阳大师已经初步谈妥了,基本已经确定赵汉阳要入驻《剑行天下》了。而且,听他们刚才的谈话来看,这俩人还很有可能会合伙摆胖子他二舅一道。 “刚才已经给二舅打电话了,估计这次他是栽了。”胖子叹了口气,说道:“你也看见了,这最新一期的杂志上,都已经把消息登出去了。现在看来,赵汉阳那个杂毛肯定是要出尔反尔了。我二舅能咋办……” “重磅消息:本杂志于下期将连载一位超级大神的全新力作!……敬请期待。” 看着杂志上那醒目的封面,叶风摇头一笑。 本来,许老和赵汉阳已经谈的差不多了,就差最后签约了。所以,为了蓄势许老这么做也没错。不过,可惜的就是,人所不如天算啊。赵汉阳不来,那他二舅可就是被放在火上烤了。 作为国内影响力数一数二的武侠小说类杂志,话都已经说出去了,可却不见人影的话,那对杂志信誉的影响可就大了。 “我二舅是杂志社的老板,也是主编,又没人能把他咋样。虽然吧,可能会有一点损失,他大概可能也许能接受吧?”胖子不确定的说道。 看了看胖子,叶风好像是思考了一下,随后叶风凑过去一点,神神秘秘的说道:“胖子,你想不想帮你二舅一把?” “嗯?”胖子一挑眉,怀疑的看着叶风,疑惑的问道:“怎么说?” “你先说想不想。” “想啊!” 胖子这倒是实话,不管怎么说,这可是他亲二舅,而且从小对他也没得说,如果能帮上忙,他绝对是义不容辞的。正好,因为叶风这个混蛋,现在二舅心里对他还有气呢,要是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帮二舅一把,那二舅对他的怒气值估计能消减很多。(胖子现在之所以还在这和叶风扯淡,一直都没回二舅家,就是怕二舅还没消气呢,万一一回家,又让二舅给骂出来,那就太操蛋了。) “行,那这样,那个盖碗我就不和你计较了。”叶风慢慢说道:“你……” “好,大哥仗义!”胖子直接抢着说道。 “你他么让我说完行不?”叶风脸一黑,这胖子还真是无耻啊,难道哥是那么言而无信的人么?至于这样么! “咳,说吧说吧。”胖子嘿嘿一笑。 叶风翻了个白眼,继续说道:“你把你二舅家的那条小狗给我弄来,我给你弄一个大神来给你二舅救场。” 胖子一听叶风还惦记着那只小哈呢,他都无语了,这真是神经病啊。不过,要是叶风说的是真的,他真能联系到一位小说界的大拿的话,那一只小狗什么的,就都是小事啊。 “你确定你认识小说界的大拿?”胖子怀疑的问道。 “那你就不用管了,这买卖,你就说你做不做吧。”叶风道。 自然,他肯定是不认识什么大拿啊,不过,刚才他粗略的浏览了一下《江湖传说》里面的连载小说,他发现这个世界的小说水平,和以前那个世界相比,还是有一段差距的。但是,审美取向却又是极为相似的,大概都是侠骨柔情、为国为民……之类的,至少武侠小说是这样的。 虽然他不认识什么大拿,但是,只要叶风想,他完全可以自己写啊。不是吹,前世的那些经典随随便便拿过来几本,那都是能在这儿秒天秒地秒空气的存在。 所以,他根本就不担心。 “要真是像你说的这样,那一条狗完全不是问题。” 胖子虽然还是有点怀疑,但还是应了下来。反正就是一条狗,而且这狗现在也没啥用了,就算叶风是在吹牛,那狗就是白给他也没啥,可如果叶风说的是真的,那胖子就赚大了。 “好!”叶风高兴的说道:“那你现在就回去给你二舅说,这样,把你手机号给我,我晚饭之后就给你答复。” “这么快?”胖子一愣,有些意外。 “别墨迹,快点的。” “额,好吧。” …… 两人互换了手机号码后,胖子就屁颠屁颠的被叶风轰出去了。 叶风是真的挺心急的,主要是因为叶风感觉依依是真的很喜欢那条小哈士奇,而叶风也很想送小家伙一个礼物。作为父亲,这么多年了,一件礼物都没有给宝贝闺女送过,叶风觉得这很过分! 所以,他才一直对那条小狗念念不忘。 说实话,叶风完全可以出去买一条差不多的哈士奇。可是,这是叶风第一次给闺女送礼物,自然要十全十美。 既然小家伙喜欢许老爷子家那条,那就送那条,不管咋着,叶风也会把那狗弄回来。这也就是恰巧赶上这个事了,要不然以叶风的执着,他都想鼓弄胖子回二舅家偷狗去了。(叶风:啥?你说为啥不是哥自己去偷?开玩笑,偷东西是犯法的好么?刑法了解一下?最低三年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