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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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命令,我匆忙躲进不远处的女厕所,将门反锁,抖着身体找到周印的电话打过去。他似乎在忙,很久才接,听完来龙去脉后,鬼使神差地叹一句:“果然来了。” 结果那日,周印没来,来的是叶慎寻。 他敲敲厕所的门:“出来。” 听见他的声音,我怪异地安定,慢慢将门掀开一条缝,窥见他棱角有致的下巴。 走廊里一片光怪陆离的颜色,厕所有扇窗,光逆进来,堪堪打在男子隽朗的侧颜,我看得有些呆,他顺势拎着我的衣领,将我跟提一只鸭子似的提起来就往外走。 打斗已经停止,众目睽睽,他不疾不徐地领着我穿越刘大壮等人身边,以及所有围观的人潮,直到远处袅袅婷婷走来一姑娘,试探着叫他:“慎寻?” 叶慎寻似乎并不惊讶对方的出现,倒是盛杉缓过劲儿来,牙尖嘴利地走近些:“我当谁这么胆大,原来是解大小姐。” 莫非她就是叶慎寻传说中的女朋友——解冉? 我见过许多美人,解冉不算最漂亮的,却最有特色。她眼角有颗糯米大小的美人痣,不说话的时候,像随时可以上台走秀的法国瓷娃娃。说话间,又有股与生俱来的娇俏和自信,笑起来,应该也会很漂亮。 “杉杉,好久不见。” 她应该长盛杉两三岁,努力想扮演个姐姐姿态,盛杉却不买账,扯了扯撕扯间皱掉的裙角冷笑:“这见面礼可够大的。” 语音刚落,解冉抬手,给了最近的那个保镖一耳光,佯怒道:“我是要你请程小姐面谈,不是要你闹事。” 对方吃了闷亏,却碍于是主子不敢吭声:“程小姐不配合,所以……” 我去,你连来意都没说清楚,这种情况下谁特么会配合?你有病还是我有病?!可我没机会吐槽,叶慎寻将我往不远处沛阳的方向一推,回头招呼盛杉说:“你俩先上车。”盛杉牙痒痒地瞧了解冉一眼,与对方撞肩而过。 同样身为世家千金,姿色也各有千秋,连骄横的脾气都相像,互相讨厌很正常,毕竟王不见王。而此时的我见到沛阳,就像见到唯一在世的亲人般扑上去:“呸,我差点就见不到你了……” 他无视我深情的呼唤,毫不留情地将我脑袋拍到旁边,让我别挡他的视线,他要看老板和前女友撕逼的画面。 真是太没有人性了!我只好转过身和他一起看。 叶慎寻似有所觉,一个眼刀扫过来,我们三人成群落逃。 解冉劳师动众地要见我,据称是解家保镖捕风捉影,说我和叶慎寻有一腿。 “来见过老首长。”被迫的。 “还曾出现在叶少的爱驾里,您当初在电话里听见的声音就是她。”对,为了报复叶慎寻“见死不救”的恶作剧。 “出入过叶少小区。”喝醉了…… “‘行吧’也是两人的约会场所。”缺钱花。 “还结伴去美国,没住酒店,似乎是私宅……” 好在她没听我无心的那句:“他认床。”否则,解冉应该不是想见我,而是想杀我。 事后,得知我被解冉当情敌,刘大壮羡慕得紧,恨不得立马跑去找叶慎寻临幸自己。 “解冉啊!法国时装周的亚洲御用模特!以符合黄金切割比例的东方面孔走红!宅男杀手啊!居然阴差阳错地把你当情敌……呃,果然人无完人,脑子不太好。” 怪不得,初见时,我总觉得她妆容和走路范儿都很正。相比之下,我简直就是一菜市场大妈。 “要是没有随随便便就扇人耳光的爱好,的确很完美哦。” 刘大壮:“她就算扇人,也有人心甘情愿被扇啊。” 真想问问他还记不记得程穗晚是谁!但这都是后话。 事发当天,叶慎寻和解冉不知谈了什么,再出现时,看起来有些郁郁。不意外,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比仇人还眼红的,那只能是旧情人了。 沛阳被打发走,叶慎寻亲自开车,倒比想象中克制。盛杉望着窗外,不知在想谁,我被两股低气压挤着,一时半会儿也没说话。 行到学校附近,他想起什么,问我:“周印的提议你考虑好了吗?” 得知个中曲折的盛杉偏头附和:“他是公私分明的人,如果觉得你能胜任,那就是真的。” 自方才一役后,不管盛杉怎么看,我自觉咱俩已经是过命的交情,遂认真考虑了她的话:“其实我对语言方面都有兴趣,不论中文或其他。既然你们一致认为这是不错的选择,那就……这么办吧。” 梦想是有的,但我没原则…… 末了,我佯装礼貌地加上句:“麻烦了。”透过镜子,叶慎寻若有所思地瞪我一眼:“你惹的麻烦,还少吗?”若非盛杉的声音横亘,我估计要和他长枪短炮地理论起来。 “她还住宿舍,不靠谱吧?”话头是扔给叶慎寻的。 青年男子单手打方向盘的模样,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魏光阴教授刘大壮开车的情景,一时恍惚,再回神,只听得盛杉拍板儿的总结词:“你收拾东西,和我住校内公寓吧。” 我脑容量不够:“啊?为什么?” “解冉这个麻烦,惹上没那么容易甩掉的。私底下她真要动你,你也不是次次都那么好运。和我住一起,至少安全有保障。毕竟大家都是在寺庙里供着的,谁也不用拜谁。”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不看僧面看佛面”? 盛杉太让我感动了,不仅为我拼命,还为我想好了退路。我曾经还对她有偏见,我真太不是人了,我小心眼儿,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一瞬间,我想了许多批判自己的词语,唯独叶慎寻像窥破全局的世外高人,嘴角轻微扬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拜托,人家说你前女友事儿精,好歹你也表示下不爽,怎么我从中感受到的是惬意……直到我拖家带口地带着行李,一腔孤勇地奔赴盛杉,而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是:“程改改同学,恭喜你从今天起,荣升我盛家第一密探。” 我抱着一摞书,肩上扛着一布袋洗漱用品,脚边堆着两个大行李箱,无辜的眼睛眨啊眨:“探、探啥?” 对面的人粲然一笑:“周印。” 那一刻,我理解了叶慎寻的笑容,他是被我感激涕零的表情逗到了。我以为盛杉想和我做朋友,其实她不过听见我要去周印所在的公司上班,想要我做眼线,获取第一手情报而已。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我的心好累。 刚开学,课程无几,我去兼职的频率稍微多些。 公司名字叫“慎周”,还曾被我吐槽没新意,而后才反应过来,慎周,不仅取了两人的字,还有其他寓意——神州,听起来野心不小。 做私募这行,国内还没有特别成型的企业,慎周的确是其中佼佼者。撇去叶家光环,叶慎寻自己就是宾法金融专业的高才生,和华尔街许多人也都是好友,任何数据和企业的风吹草动,都逃不过他。 见过几次叶慎寻在开会时的杀伐决断,我实在很难将他与“行吧”里和我比白的人联系起来。工作另一面,身兼盛杉耳目的双重身份,我对周印的举动尤为关心。 “他提着一口袋什么东西进叶慎寻办公室了。那是什么?我怎么知道!去打听?我……喂?喂!” 办公桌前,我尽量压低声音,差点将公司配的新手机一摔为二。不过,因为盛杉的缘故,解冉倒是没再找我麻烦。想到这儿,我又妥协,偷偷摸摸朝叶慎寻的办公室平移过去,待周印一出,假装交资料地推门而入。 叶慎寻发现我探头探脑地打量桌面的灰色包装袋,眼角浅眯:“想知道他拿的什么?”我哈巴狗似的点头不停,就喜欢和这样聪明的人打交。 他微微向后靠,勾勾指头要我靠近。我的长发扫上桌面,倏觉侧脸一凉,薄荷味道充斥整个鼻翼。 应该是……剃须水。 男子指尖的温度有所残留,与冰凉剃须水形成对比。我并不习惯这偶然的亲昵,整个身体腾地烧起来,往后退开好几步,欲盖弥彰。 “你俩还互送这玩意儿?怪不得他连盛杉都不喜欢……” 但没多久,我又打了自己的脸。 某天下班,在门口遇见周印,他顺道送我回学校。出于好奇,我询问他怎么知道找麻烦的人是解冉,他微微一笑:“从小一起长大,行事作风都了解。得知你和慎寻去美国竟然没住酒店,就猜有这天。” 我暗叹,幸亏没有这样的敌人,实战心理战都过硬,怎么玩? 他见我垂头,随口一问:“吓到了?” “还好,有几个朋友在身边,还偶遇盛杉。要不是她帮我缠住那些人,我连求救的机会都没有。说到这,挺过意不去的,害她受伤,背后长长的一条玻璃划痕,不知现在有没有恢复。” “她受了伤?”询问几乎是条件反射。 我不疑有他,绘声绘色地将打斗过程讲给对方听,而后不小心在办公室撞见他与叶慎寻的谈话。 “我要找到那两个动手的人。”声音来自周印。 叶慎寻估计有些为难,皱了皱眉:“已经处理过了,毕竟是解家人,做事留一线。”男子声调冷冽,似笑非笑:“我一个私生子,需要给谁留那一线?” 我像窥破什么大秘密,正听得入迷,办公室的门打开,我和当事人面面相觑。 本以为周印会生气,我略略慌张想道歉,没料他轻轻垂眸,对我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意在要我向盛杉保密。 彼时的我太年轻,并不明白,喜欢一个人,有时需要隐忍。我以为全世界的感情,都像我喜欢魏光阴。如果他需要,如果他愿意,我就想方设法到他身边去。哪怕天寒地冻,路遥马亡。 当天回到学生公寓,盛杉竟然也在。 她临出门前说要回盛家一趟,拿点儿东西。我心里装了秘密,不敢直视那双美丽的眼睛,只好迅速躲进房间,假装任务很多的样子。所幸她在厨房鼓捣什么,没来得及深究。 一刻钟后,盛杉象征性敲了我房间的门,要我出去。我刚到客厅,便见她递来几只自制的兔子耳朵冰棍。 “有西瓜味儿、杧果味儿、橘子味儿,告诉我哪一款最好吃。” 我挑选了大红色的,刚要入口,顷刻反应过来:“所以,我是要全部吃完?”她长长的睫毛眨了又眨,回:“不然呢?” 看看,学生公寓不是那么好住的。 刚搬进来的时候,我嘴贱,问她为什么能申请到公寓,一般大学里的高等宿舍都是给外国留学生准备的。“这应该是国际友人才有的标配。”她满脸遭遇土包子的嫌弃,“什么友人不友人的?有钱人就行。”粗暴到我无力还击。 没想到,这样自视甚高的姑娘,在感情面前,也和我们所有平凡女孩一样,甘愿做一朵将开未开的野花,只为等待春风。 按惯例,被我挑出来的口味一定会出现在周印面前,毕竟我当小白鼠不是一次两次。可唯独这次,我的心境特别不同。 以前,我认为盛杉和我扮演的角色至少有某个地方相同。那就是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哪怕心思耗尽。可就在今天,我恍然大悟,这场戏,她从来不是独角。 怎么办,看她难得雀跃的模样,我好想去锦上添花,大声说:“我今天听到一个秘密,周印好像也在意你诶?”可惜不能。 周印选择不回应盛杉,总有自己的原因,于是我只好隐晦地提醒她:“你有没有想过?兴许……他的心早就感受到了你的存在?” 女孩的高傲在那刻似有所瓦解。她应该想起了某人,眼畔像沾了桃花露水,整个看上去粉粉嫩嫩的:“以周印的性格,如果真讨厌我,有一百种方式让我不攻自退,但他没有,说明我的存在感早就成功刷到。” 她下意识将杧果味的兔耳朵含进嘴里,表情得意极了。 这回答我倒没想到,智力高的人是不是连感官都比常人敏锐?我不嫉妒盛杉的出生,却真有点儿嫉妒她的双商。 见我一副要拜师的姿态,盛杉长腿一跨,身手利落地坐上露台,晚风徐徐,夕阳西沉。她一边好心情地吃冰棒,一边莎士比亚附身。 “怎会介意付出?你对他好的时刻,自己也是幸福的嘛。” 我如遭雷击,当晚就将qq签名换成这句,并当场跟法庭宣判似的:“冲着这句话,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她缓缓侧脸,发丝翩跹,似笑了一下:“程改改,你抱土豪大腿的方式,令我大开眼界。” 被发现了,好丢脸。 最近慎周在忙一家韩国工厂的案子,这次竞争对手应该来头不小,因为在我每周去的两三次里,都能见到夏莉亲自操刀,逐个单词推敲,听说上边儿下了死命令,务必拿出最精确的合作蓝本。 我毕竟是初入茅庐的实习生,上次赴美也仅仅是参加会议帮忙记录一些要点,还没到能真接手case的时刻。等帮着夏莉将初版资料规整后,正要瞅准时间开溜,叶慎寻办公室的门打开,严肃将我叫住。 “收拾下东西,跟我去机场。” 这几天抽空看了些职场鸡汤,其中那篇“要学会说不,即便是上司”的言论深入我心。它全方位无死角地剖析了上司心态,以及陈列出要怎样说不更容易令人接受的方法。我学以致用,当即一脸专业和认真地对他说:“夏莉姐手上的案子看起来更紧要,我先帮她处理完,如果时间来不及可以问问小张或者……” 叶慎寻狭长的眼角挑了挑:“你能做的事,别人都做不了。” 此句一出,比倚天剑的威力还大,顷刻在办公室引起轩然大波,令我成为众矢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