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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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吴:“那小实习生究竟什么来头?” 小桂:“她到底能做什么事儿?我们还做不了?!” 小张:“怎么就做不了!我什么都可以做!” 也不知道我上辈子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叶慎寻的事情,兴许是杀了他全家。 叶慎寻所谓别人不能做而我能做的事情,并非出差,而是去机场接人。 “我们走后,慎星闹得厉害,说要回来找你。” 哎哟,没听错得话,他最后那个“你”字还带了幽怨的尾音,令我受宠若惊。 飞机晚上八点到,他先拉着我回了趟自己的住所。我在车里等,他换了套衣裳后下楼,范思哲短袖加休闲裤,难得的浅色系,看上去立马有了青年的朝气蓬勃。 “就是嘛,明明只大我五六岁,非把自己弄得跟二百五……六似的。”叫人难以接近。 男子剜我一眼,慢吞吞走到驾驶座,轻车熟路地启动引擎。 叶慎星是秘密回国,据说待一阵又得走。这次派去接的人是沛阳,怕动用专机太招摇,便随了大流坐国航,熟知飞机晚点。 我一整天没吃东西,饿得半死,一头猛扎进肯德基的店不肯出来,点了一份全家桶。 对面的人见我没有丝毫要分给他的意思,忍不住轻咳一声:“你见过老板饿肚子,员工却猛吃的吗?” “可小说男主角们告诉我,你们是最不屑这种快餐食品的。” 叶慎寻唰地将盘子拉到自己的领域:“这小说是你写的吧?”他拈起一只奥尔良烤翅,细嚼慢咽得像在品尝佛跳墙,全然不顾我的眼珠子都快挂在上边儿,“你以为要拿宾法的硕士学位证每天只需要吃喝逗乐就行?熬夜算数据写论文的时候,快餐才是最好伴侣。” 换作平常,我兴许会膜拜一下面前勤劳刻苦的学霸叶,此时我却什么都听不进去!我听不进去!全家桶套餐只有两对烤翅啊!他怎么能这样对我! “您再买一份不好吗?”我小心翼翼地试探。 他又慢条斯理地拈起另外一只,嘴里振振有词:“垃圾食品吃多也不健康,你这点,刚刚好。” 你是刚刚好,有考虑过我的胃吗?像黑洞一样的胃啊,哭。 从那天起,一个决定在我心里深深扎根:这辈子绝对不找一个爱吃肯德基的男朋友,怕三天就分手。 等待过程中,叶慎寻百无聊赖。幸亏拉来了程改改,两个人一起无聊,总好过他自己。 女孩抢着咽下最后一根薯条,却还是耷拉着眼睛,怨生生地盯着烤翅的骨头。叶慎寻暗暗笑,又猛地生出一丝失落。 她太简单了。简单到令他捉摸不透。这圈子里的人,谁不是攻心计的经纬之才?他能凭自己本事爬到食物链顶端,在不为人知的背后吃过多少亏浴血多少次,只有周印知道。他曾以为,世上人的心思都已尽在掌握,可程改改横空出世。 看起来是粗心大意的吃货,做起事儿来却超乎年纪地仔细。不懂的地方有很多,可吸收的能力特别强。你说她神经兮兮,关键时刻又神志清醒。 像一本怎么也翻不完的书,令看不到结局的人心痒。 叶慎星刚被护送出关,我就锁定了他的位置冲过去,模仿汽车人鸣笛的声音与他打招呼。 长途飞行过后,容颜清朗的少年满是倦怠,待发现这等奇特的招呼方式,男孩表情顿时转变为兴致勃勃,将手里的模型往沛阳怀里一扔,就要模仿擎天柱变身回应我。 “你在地球生活得还好吗?” “除了没钱加油,其他都很好。” 看得出,叶慎寻头很疼,几乎是催促着叫沛阳押走了我们两个神经病。 回程途中,叶慎星坐副驾驶,目光被那个怪异的晴天娃娃吸引:“这是什么?” 他不提,我差些忘了。当初阴差阳错被叶慎寻弄去派出所,我还亲自操刀寄过这个诅咒娃娃给他。 叶慎寻瞄了一眼,不知做何感想,回道:“定情信物。”我脚底一滑,有苦难言:“看得出,对方真是爱你爱到想杀死你。” 一听“杀”字,叶慎星不淡定了:“谁要杀大哥?不可以!”表情瞬间有些恶狠,不愧手足情深。 他的反应取悦到了叶慎寻,递给我一个“看,还是我重要”的眼神。我白眼朝天,觉得没意思,歪在后车角小眠。片刻过,听见叶慎寻说,要带叶慎星出去旅行。 “大哥在国内没时间照顾你,这次旅行完毕,你得回费城。” 据说叶慎星的智力状态,因为一次意外,永远停在了八九岁,所以大人间的恩怨纠葛,他并不明白。只知道叶慎寻做的一切决定,都是对的,遂乖乖点头。 错觉吗?躺在角落的我,仿佛听见安静的车内曾有过一声叹息,再细听,又是叶慎寻的声音,问对方想去哪里。 夜晚的高速路没什么车,叶慎寻加了速。我飘忽间,想起前阵子看过的一个旅游频道,介绍过一个徽州小镇,依山傍水,三街九十九巷,特色鲜明,是明代保存最完整的古村落,遂腾地直身向他俩推荐。 叶慎星对我的提议甚为接受:“明代?朱元璋哦?好好玩的样子。” 谁说起跑线不重要?我九岁的时候哪知道朱元璋啊,我只知道猪…… “那橙橙也去吗?!” 猝不及防,男孩侧身回头,一脸期待地望着我。 “呃,当然不,这是你和你大哥的私人旅行。”“但是我想要你去。”“想想就好了……” 说到底,知识懂再多,心智也还处于要糖吃的年纪。听我不去,叶慎星的脸色风雨欲来,顿时沉默不再说话,紧紧揣着变形金刚模型,缩回自己的小壳里。 叶慎寻护弟心切,说准我假,要我同行。我虽然不忍看叶慎星失望的模样:“但,我学校还有课。请假那么久,导师不会同意的。再说,” 男子不以为然地转个弯:“再说?”表示前面根本不是问题,他只想听再说。 “再说,解家小姐眼线众多,要是发现我跟着你俩去旅行,盛杉可能也保不住我了。” “放心吧,”他讲,“解冉最近没时间清理你。” 这对话怎么特别怪?好像我真是他与解冉之间的第三者,趁正牌无暇他顾的时刻,约好去偷欢。 “那我更不能去了!” “那我就公告天下说你就是勾引我!” “幼稚!恶劣!在小孩子面前提勾引,你这做哥哥的怎么想的?!” 一年几度的比嗓门大赛又开始,直到副驾驶座弱弱地传来一个声音:“难道橙橙平常穿浪莎的袜子?” “嘎?” “电视广告说的啊,浪莎,就是勾引。” 遇见你们兄弟俩,是在下输了。 我从盛杉那里八卦得知,解冉最近的确没空理我这个小角色,因为解家又迎回了一位千金——解冉同父异母的姐姐。 那女孩从小跟着母亲长大,母亲当初恋上解明栋时,并不知他已有婚约。真相大白后,也是倔强,怀着孕谁都没知会,独自跑到天远地远,不与任何人联系,生下孩子。 想来,当初我被稀里糊涂地拉去见解老首长,就是沛阳等人弄错了目标,将我当作解家流落在外的千金,想要我认祖归宗。 “不过也是奇怪,以解明栋的手腕,不可能对这个孩子一无所知。现在才想起接回来,不知打的是什么如意算盘。” 盛杉盘腿,赏了一勺冰激凌给我,若有所思道。 “觉得愧疚呗?当初没脸见对方,后来得知那孩子的母亲重病去世,自然想留在自己身边,弥补亏欠她多年的父爱。” 盛杉含着勺,四仰八叉地笑倒在沙发上:“你脑子没问题吧程改改?你在这个圈子里谈愧疚?谈父爱?”我忽然有些理解叶慎寻为何将滨城当虎狼之地。听起来,他们谁都不是善类。但豪门秘辛与我并无关系,只是想着,失去了解冉这个借口,我就没理由拒绝叶慎星的邀请,去徽州。 此行我瞒了所有人,包括刘大壮与萧何。 他们计算机系的学生,无聊起来是真无聊,成日对着电脑。忙起来也真要命,还是成天对着电脑。若我突然冲出去对他说,我要和叶慎寻去旅行,刘大壮一定会全天下广为传唱,因为终于找到生活的乐子,八卦啊! 至于盛杉,也没说。毕竟除了周印,她谁都不关心。好心酸,程穗晚一走,我连可以说话的知心朋友都没了。 现在想起穗晚,我脑海里总会浮现出她与魏光阴在一起的画面,顿觉脑仁疼,已许久不上网。掩耳盗铃,有时也不是个坏的词语。 此去徽州,说是邀请,我真正的角色就纯跟在屁股后边儿打杂,机票和住宿都要我负责安排,您二老直接说要个用人不就完了吗? 飞机上,叶慎寻闭目养神,全程是我在应付十万个为什么的叶慎星。小镇没机场,只好在附近的大市降落。 当天晚上还好,两兄弟都没闹什么幺蛾子,早早洗漱睡觉。翌日大早,精力充沛的叶慎星醒了,想要快点看到古村落风光,生拉硬拽地将我叫醒,坐上去小镇的大巴。 路中,我昏昏欲睡,越接近小镇,天光越亮,入眼便是一系列陈旧的拱桥。 并非假日,游客稀散,座位前方的几个女孩拿出相机不停咔嚓,拍了上边拍下边,最后将镜头定格在正后方。我细瞧,才发现他们对焦的除了风景,还有叶慎寻。 路途颠簸,他认床,本就没睡好,一上车也闭目养神。晚秋的太阳,有独特的橘黄,那几缕黄像是被毛笔扫出来的杰作,铺在他出众的轮廓,白皙的眼皮,长度将好的睫毛,一切都相辅相成,看得人心里一轻。 这与从前看魏光阴入睡的感觉是不一样的。那个夜晚雷雨交加,彼此都惊惧,一切混乱不堪。小少年全副身心信任于我,将我当作唯一依赖。我那时的心情,没有欣赏,只有满足。 抵达目的地已过午,叶慎寻下车,点了根烟解乏,估计没有过这样劳累的旅行经历。叶慎星拉着我东家走西家看,对这里的古旧小铺很是满意。 “这个美国没有!” “那个也没有!” “美国真是什么也没有!” 美国招谁惹谁了。 酒店也是在网上提前定的,古镇内的民宿。“虽然没什么温泉酒店高档,但离景点都近,避免奔波。” 我的说辞打动叶慎寻,他脸色稍霁,被服务员领着去房间。 民宿看起来很新,规模却不大,总共就是十来间房。令人欢喜的是,我们居然是第一批入住的旅客。“老板说了,第一批入住的客人,好评可以返一半现金。”于是我奔进房间第一件事,就是遣词造句夸它好。 实际也真好,房子大多建于民国时期。旧旧的木头,偶有小地方,则用加工后的竹子点缀。加上民宿的位置就处在最为人称赞的古村落里,傍着一片遥遥无边的荷塘。荷塘分好几个靠岸的水口,其中一处就依着叶慎寻的房间。傍晚时分,推开高近两米的木门,经常能看见竹筏船夫拨开荷叶,行云流水穿过,然后消失不见。 个人活动时,我跃跃欲试地跑去请求船夫载一程。刚上船,好半会儿才适应缓缓的水流找到平衡。再抬头,远远见炊烟四起,一幢房,两船头,三亩绿,想象心爱的少年打马从远处来,我迫不及待奔赴,为他送上最清甜的井水。 听说民宿老板姓苏,能追溯到的先人出自宋代,家学渊源,训练的服务员,待人接物等细节都一一体现。早晨无论多晚起,民宿都会准备早饭,大多是当地特色的荷叶粥,荷叶糯米鸡与荷叶排骨。 记忆中,叶慎寻从没夸过我,待慢慢发现这里朴实无华的小美好后,终于开了金口:“看来,傻子有时候也能傻出一条路来。”我谢谢他。 相比下,叶慎星更喜欢这里的气氛。没有草木皆兵的保镖,没有钢筋水泥的冰凉与冷漠。只有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人间烟火,还有他爱的人。 夕阳时分,倚着竹栏杆,男孩怯怯回头,望着他背后,那像高山一样巍然不动的哥哥,眸子如溪水清明。“这里好像很早以前,妈妈带我们偶然经过的地方。那时候哥哥想留下来,妈妈不许,你就自己跑丢了。所有人都找不到你,最后还是在你带我抓蛐蛐的大榕树下找到的,是我找到的呢。” 村落的夏天仿佛也比外面世界走得晚,这里蝉鸣依旧不断。男孩泛起笑,浅浅的酒窝被夕阳光染上,有些得意的样子:“那时候啊,我就想,无论以后多不开心,都一定不要低头走路。因为只有抬起头,才能在任何地方找到大哥,那样我的不开心,就会少很多。” 叶慎寻似乎很惊诧,惊诧叶慎星居然还拥有完整的记忆,也可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情绪。自从意外发生后,他这个弟弟,活得比池子里的乌龟更小心翼翼,连对自己也未曾有太多话语,无论他多努力。 须臾,青年男子惊讶的表情被柔软取而代之。他眸子里流动的水光一点一点闪,再一点一点碎,最后凝聚,滑进心底。 老板娘推荐的地方,并非镇上的古玩意店,反而操着有趣的徽州话,叫我们去村口走走。 “村口有一道坎,叫平安坎。男子左脚跨,女子右脚跨,传说过了它,就能一生无坎。” 传说未必为真,可一旦闻,总叫人控制不住地一心向往。 叶慎寻是唯物主义者,不信这些,我要他跨,他非不,说显得特别傻。单纯如叶慎星才不管那些,兴冲冲将他推到我身边:“大哥走一下嘛,和橙橙一起。”男子莫名低头,全神贯注地看了我一眼,我脸烧得慌,不敢对视,匆匆出脚,险些摔倒。 什么嘛,这是注定我一生都坎坷吗?怒摔! 跨过坎,走没多久,便再窥荷叶湖塘的模样。晌午将过,当地人出来纳凉,有白发老者在讲故事,身前蹲了好几个十多岁的少男少女。我凑近听,故事才刚开头。 “有个年轻貌美的少女,出身豪门、多才多艺,终身都在盼望如意郎君出现。有天,她去庙会散心,在万头攒动的人群中,瞥见一年轻男子,心中确知就是她苦苦等待的人。然而,场面杂沓拥挤,她无论如何都无法靠近那人,最后眼睁睁地看着心上人消失在人群中。”